
衛星分析國土變化 內政部通過國土調查、監測二辦法
深山的大面積濫墾濫伐、偏遠地區偷挖魚塭,該怎麼查?內政部部務會報21日通過「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及「土地利用監測辦法」,將現行土地監測與調查的行政業務法制化,規範調查及監測的時間、範圍及方式,不再因經費或特殊狀況而中斷。這二項辦法是依《國土計畫法》訂定,未來也將配合該法施行。「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規定,每五年至少辦理一次全國調查、並對快速變遷區域增加調查頻率。「土地利用監測辦法」則規範每年至少二次監測,納入民眾舉報機制。確保計畫法制化 加強穩定性與一致性內政部自1993年起辦理「國土利用現況調查」,2001年起利用衛星影像辦理「土地利用監測」,二項調查監測機制都行之有年,也有不少運用,例如分析住宅及商業活動密集區位或是違規露營地開發等。內政部解釋,由於這只是行政業務需求,而非法定工作,過往遇到經費不足或特殊情形,就會有無法辦理、或是調查詳細程度不足的問題。內政部說明,《國土計畫法》中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