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

  • 環境教育最佳錯誤示範

    環境教育最佳錯誤示範

    在經過17年的推動,我國終於今年實施「環境教育法」,成為亞洲第3、全世界第6個實施環境教育法的國家,值得贊許與驕傲。「環境教育法」立意良善,原意不外乎透過環境教育讓民眾更了解環境問題,培養公民意識,並推動保護環境的具體作為。但是問題來了,主管環境教育的管理機關-環保署,卻在執行過程中,以最不環保與花費民眾大筆經費的方式,進行各項認證。首先所有的申請表格皆以紙本郵寄的方式處理,完全未使用更環保與無紙化的處理,讓人百思不解。而以環教人員認證為例,除了以學歷認證外,其餘以經歷或專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皆被要求申請者自行前往桃園環訓所進行「初審」會議,這途中所產生的碳足跡,難道做環教的執行人員全然不在乎?這還不打緊,當申請認證者在結束自我呈現與詢答後,宣讀結論前的第一步是大肆為在場所有申請者拍照留念,而宣佈的結果居然是由於申請表格設計不良,要求申請者針對「環境教育能力」及「著作有助於環境教育推

  • 鼓勵環教設施場所及機構申請 優先提出有補助

    鼓勵環教設施場所及機構申請 優先提出有補助

    環保署8月9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說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及環境教育機構認證相關補助」事項。凡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優先提出的前40名者,及環境教育機構優先提出申請的前20名者,只要通過審查並接獲審查費繳納通知,都能得到補助。而先前有動保團體質疑許多場所打算將「動物表演」也當作環境教育活動,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若涉及不尊重生命活動,不可能過關。葉俊宏解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是指有專業人才與資源能夠舉辦環境教育活動,具人文特色或自然景觀的場地。有意申請者即日即可提出,若是前40名通過環保署審查並通知繳交審查費者(審查費為5,000元),即具有受補助的資格。於2011年12月12日前取得「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可得補助最高8萬元,未能在100年12月12日前通過認證但通過申請程序審查者,可得補助最高5000元。

  • 看豬跳火圈當戶外教學? 學者籲:拒絕霸凌動物的環境教育

    看豬跳火圈當戶外教學? 學者籲:拒絕霸凌動物的環境教育

    豬隻跳火圈、鸚鵡開車、猴子騎獨輪車……,此類「動物表演」普遍存在於全台各遊樂場所;學者擔心,在《環境教育法》實施後,會有業者以名目此招攬校外教學,實為不良的生命教育示範,呼籲即將訂定的環教場域認證標準,排除此類場所。環保署官員允諾納入考量;但面對民間質疑此類表演涉及「虐待」,主管機關農委會畜牧處則不願正面回應。動保團體、立法委員丁守中、環境教育與動物行為學者昨(6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已經上路的環境教育場域認證,尊重生命,排除動物表演及違反動物福利的動物展示場所。跳火圈非虐待? 農委會:各國民情不同成群的豬隻被迫穿越一個又一個的火圈,野生鸚鵡要開車……動保團體現場播放其側錄影像,指形況已普遍存在於全台各主題樂園、遊樂場;《動物保護法》第5、6條已明訂飼主責任,「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可處15,000-75,000元罰鍰。但主管機關農委會畜牧處處長許桂森認為,

  • 環教法上路 環教所不見了?!

    環教法上路 環教所不見了?!

    6月5日環境教育法正式上路,未來多采多姿的環境教育課程將會帶著大家體驗臺灣環境的豐富,我們也相信將來會有越來越多人抱持著環境倫理,為臺灣環境做出一些貢獻,因環境資源部將在民國101年政府組織再造時成立,樂觀的看待環境教育的重要性。可惜的是,臺灣的環境教育獨立系所反倒在這幾年被整併得所剩無幾,與國家重大政策凸顯環境教育一起看來,格外顯得特別矛盾且諷刺。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而言,環境教育研究所相當尊重學生入學所學背景,在所上教育的琢磨之下,每個學生所發展出來的無論是對環境知識、態度、行為,甚至是在環境管理、環境教育的實務能力應能夠在這時協助政策一臂之力。所上研究、教學與服務屢屢獲得學校研究績優系所表揚,無奈環境教育研究所付出這麼大的心力培養人才,就在一句「大學自主」權力去整併系所,無論政府如何大力推動,所竟在令人錯愕的情形下整併。我們不禁疑惑:面對大學自主與國家重大政策產生衝突時,百年教育大計究

  • 環境教育法上路──馬總統的第一堂課

    環境教育法上路──馬總統的第一堂課

    自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訂定6月5日為世界環境日開始,每年的這一天,聯合國各成員國以各種形式開展保護環境的宣傳活動;1974年起,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更根據當年的世界主要環境問題及環境熱點,針對性地制定每年的宣傳主題。台灣雖不是會員國,但每一年國內環境、社區、教育等NGO組織,都會響應這項國際行動,呼籲國人重視環境永續與人類作為之間不可分割的重要性。而在今年,對於台灣而言,世界環境日別具意義,因為今年不再只是民間團體的大聲疾呼,在此「環境教育法」正式上路的歷史性時刻,馬總統將與其他政府官員接受環境教育課程。我們期待藉由此法的實施,由國家領導人以身作則,起風行草偃之效,使環境日不再只是一日宣言,而是將環境意識落實在日常思維與政府施政的開始。

  • 環境教育法上路 嘉縣市推低碳

    環境教育法上路 嘉縣市推低碳

    5日是世界環境日,也是環境教育法上路的第1天,嘉義縣市各舉辦推動低碳節能活動,其中嘉義縣推出「4大旗艦計畫」推動低碳田園城市;嘉義市則訴求「綠色永續」的適居城市。縣府指出,所謂「4大旗艦計畫」包括:在地化低碳樂活鄉鎮計畫、農廢生質化計畫、嘉減碳低碳社區建構計畫和大阿里山低碳旅遊計畫,希望藉由推動這4大旗艦計畫,達到溫室氣體總減量目標。縣長張花冠表示,嘉義縣是農業縣,而推動節能減碳工作的首要課題,就是建構在地化的優質農村生活,包括食衣住行醫療都能就能提供。嘉義市政府則在市立棒球場停車場舉行「建國百年.精彩一百.世界環境日.環境教育法啟航暨愛嘉低碳行」活動,以環保走秀、電動車大集合、跳蚤市集、環保美勞教作等,宣導環境教育法上路。副市長李錫津表示,希望市民共同響應各項環保政策,如補助購買電動機車、回收腳踏車免費借用、停車熄火、免洗餐具減量等,營造嘉義市成為「綠色永續」的適居城市。

  • 慶祝環教法上路 環署邀民眾走訪濕地

    慶祝環教法上路 環署邀民眾走訪濕地

    6月5日為世界環境日,今年以「森林-大自然為您效勞」(Forests: Nature At Your Service)為主題,強調人類生活品質與健康的森林和森林生態系統之間的內在聯繫。此外,2011年的這一天更是台灣環境教育法上路的日子,環保署結合8個民間團體於新北市五股溼地自然教育中心辦理「環教上路有我、有你環教法上路」活動,邀請民眾共遊濕地,紀念這個獨特的日子。環保署沈世宏署長表示,台灣是亞洲第3個、全世界第6個通過環境教育法的國家,環境教育已儼然成為未來台灣制定推行環保政策。《環境教育法》規定中央及縣市政府分別成立環境教育基金,並且建立環境教育的機構、人員、設施及場所認證體系,而公家機關、公家機構、公營事業及政府資金占50%以上之財團法人與高中(職)以下學校之員工與師生,每年需有4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此外,違反環保法規罰款在新台幣5,000元以上或停工、停業者需接受8小時以內的環境教

  • 中部環團 成立聖方濟環教中心

    中部環團 成立聖方濟環教中心

    「環境教育法」將在6月實施,環保團體估計,未來每年約有3百多萬人必須參加4個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為了提供在地化的環境教育教材,中部13個環保團體28日成立「聖方濟環境教育中心」,要帶領民眾認識在地的環境問題,提供與官方不同的環保觀點。台灣生態學會、台中市新環境促進協會、台中市牛罵頭文化協進會、大地鄉土關懷協會等13個環保團體28日成立聖方濟環境教育中心,未來將整合各社團資源,在中部地區培訓環境教育人員,開發在地化的環境教育教材,並執行環境教育活動。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蔡志豪表示,「環境教育法」經公告一年後,將於6月5日實施,未來公務員、高中以下教師與學生,每年將強制進行4小時的環境教育;政府的環保教育都在做宣導,例如,教導民眾省水省電,卻避開環境問題,然而,環境教育的第一步就是要面對環境問題。國光石化開發案正引起各界關注,多名與會的環保人士表示,很多中部的學生卻不知道此事,台灣的環境教育令人

  • 環境教育機構需認證 環署預告草案

    環境教育機構需認證 環署預告草案

    ※ 草案下載連結 http://atftp.epa.gov.tw/announce/100/E0/01024/100E001024.htm隨著《環境教育法》即將於6月5日上路,相關的子法也即將制定。環保署15日發布「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草案)預告,此法乃關於承辦政府委託之環境教育單位,取得環境教育機構認證之方式及相關管理辦法。民眾針對此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皆可於近日陳述意見。

  • 環署法規預告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環署法規預告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表示,環境教育法已於99年6月5日公布,將在一年後開始施行,後續相關子法正陸續研擬中,其中「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已研擬完成草案,目前正辦理法規預告,環保署歡迎社會各界提供意見。有關環境教育法相關的子法,其中「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係針對全國各地具有特色之環境教育設施及資源,輔導設置成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並加以認證、評鑑及管理,希望逐步建立及提供完整環境教育專業服務、資訊與資源,成為優質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環保署強調,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之設置應尊重並維護自然生態資源與特色,應避免興建不必要之人工裝置或設備。該署鼓勵整合環境教育專業人力、課程方案與適當之經營管理,用以提供環境教育專業服務之具有豐富生態或人文與自然特色之場所,來申請認證。也就是說,例如如動物園、植物園、國家森林遊樂區、博物館、焚化廠、資源回收站,甚至一片溼地、一段河川或一個社區,只要經營

  • 累犯環保法 大老闆得上課

    累犯環保法 大老闆得上課

    6月5日起,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大老闆也得聽講習!即將施行《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中強制規定違法情節重大且一年內再犯,公司企業負責人必須參加1至8小時的環境講習,拒絕出席者罰款新台幣5000至15000元,「按次處罰至參加為止!」環保署表示,大老闆可能不怕罰款,但怕丟臉、怕浪費時間,此法可望達到有效嚇阻目的;綠黨召集人潘翰聲表示,應該初犯就罰大老闆,才會有效果,因為企業中環境部門向來都是弱勢的,只作善後處理,管不著資源分配。潘翰聲認為,要在一年內累犯「同條同款」非常困難,真的遇到,老闆也一定會提起行政訴訟,像台塑六輕就不斷提官司,還是無法讓老闆上課。

  • 2011環境前瞻: 環境教育法即將上路 有助提升公務員環境素質

    2011環境前瞻: 環境教育法即將上路 有助提升公務員環境素質

    經過十多年的催生,環境教育法終於將在今(2011)年6月5日正式上路,公部門相關人員及中小學生,每年都要接受4 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違法被處罰鍰者,也須上課講習。這部在國際間環境教育人士眼中相當進步的法律,如何執行才能達到初始的理想?是亟待各界仔細探討的問題。因此,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特與新頭殼合作「2011年環境前瞻」特別節目,邀請到台灣師大環境教育所所長葉欣誠,也是環境教育法主要催生者之一,提出他們在從事民間環境運動時,所觀察到的隱憂與可能趨勢。環境教育對象 獨漏大學生葉欣誠表示,立法院所通過的環境教育法,與初始的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所提出的版本略有不同,其中在接受講習的對象中,抽掉大學與大專生。從大學本身去營造環境意識,強化永續發展的議題概念,是非常重要的環節,然在教育體制中獨漏大學,顯示大學生受到忽視,直認為可惜,也是未來亟待強化的要項之一。環境教育 應突顯環境意識培養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