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教法明年上路 教師擔憂又成評鑑重點項目
規範範圍包括政府機關、校園、民間機構與民眾的環境教育法,已完成三讀,預計明年6月5日正式上路。其中規定各級環保主管機關要設置環保教育基金,投入環保教育工作;而包含所有機關、公營事業、政府捐助50%以上之財團法人、以及高中以下學校的所有人員、師生,以及違反環境保護法令達一定程度者,都納入規範,必須接受時數不等的環境教育。不僅如此,未來沒有依照規定辦理、接受環境教育機關、機構或者個人,還有違反環保相關法規被處分5千元以上罰鍰,甚至停工、停業的對象,還必須強制接受環境講習。目前環保署為研擬配討子法,15日於財團法人亞太綜合研究院舉辦公聽會。與會人士除了表達對環境教育法的期待,也憂慮環境教育法上路之後是否能達到預期目標?目前法案設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的管道門檻不高,若採寬鬆認證,將無法提供有品質的環境教育內容。另一方面,與會者也期許深耕環境教育許久的民間團體,能夠在環教法實施之,不被僵化的法條綁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