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政策

  • 廖永來:歡迎高科技 拒絕高污染

    廖永來:歡迎高科技 拒絕高污染

    即將就任的台中縣新科縣長廖永來,為爭取高科技產業進駐台中縣,決定在日內拜會美僑商會與歐洲商務協會,尋求拜耳這類高危險、高污染以外的產業,前來中縣設廠,他說,拜耳案所以要公投,是因為其環保與工安皆對附近民眾形成莫大的潛在危險,他歡迎低污染、高附加價值的高科技產業來設廠。廖永來指出,何況拜耳預備生產的TDI(甲苯二異氰酸酯)在產製的過程中,具有高度危險性,1997年6月德國多瑪根廠,即曾發生管線破裂造成12噸TDA外洩的重大事件,港區居民的擔憂其來有自。 廖永來表示,環境影響評估本即包括民意訪查,拜耳案環評在民意訪查部份做的並不確實,他才決定以公投讓民眾平和的表達意見。若是低污染、高科技的產業要進駐,新縣府非但不會反對,還會鼓掌歡迎,並不是所有產業都要公投,未來港區將朝向「無煙科技港、低污染經貿圈」發展。

  • 拜耳案公投 中港區反應不一

    拜耳案公投 中港區反應不一

    拜耳台中港投資案是否應以公投來決定去留,台中港區梧棲、清水、龍井、沙鹿等四鄉鎮長、祕書及代表會主席、副主席等,分表持不同看法。梧棲鎮長尤碧鈴及代表會主席卓平吉二人,均表贊成以投票方式,藉此增加民眾的參與度;清水鎮長吳金生表示全力配合國家政策,若政府認為可行則應設廠;龍井鄉公所秘書陳石盾,則贊成以公投方式來取捨拜耳案,代表會主席林士昌則堅決反對拜耳設廠;沙鹿鎮公所代理秘書張明星表示,他個人對此案並無意見,尊重政府決策、民意取捨。梧棲代表會主席卓平吉強調,贊成公投並不表示反拜耳,畢竟港區已停滯20餘年,外商的投資對港區絕對有正面效益,但這一切必須以安全作為第一考量。港區民眾認為,舉行公投前,應先由縣府舉辦一場說明會,邀請各界及拜耳對整個利弊得失,作一個真實及透明化的解說後,再來投票,所得的結果較為公平與客觀。

  • 經建會、經部支持拜耳案

    經建會、經部支持拜耳案

    對於立法院一讀通過民眾可依地方自治法行使創制、複決權,可能使公民投票有法源依據,進而影響拜耳、濱南投資案都走上公投決定一事,財經主管都不願多加評論,但都強調拜耳案不該以公投決定去留。行政院經建會主委江丙坤表示,公投應決定政治性事務,重大投資案應由技術性的專家決定;經濟部長王志剛則重申,拜耳案公投是不合法且影響外商投資意願。至於濱南投資案,官員則一致表示應尊重環境影響評估的結果,而不是由其他政治力決定。江丙坤強調,拜耳案對國內經濟發展、亞太營運中心計畫的推動、地方繁榮、外商的觀感等,都有重大影響,因此希望各界能支持。他表示,國外的公民投票所決定的事務以政治性議題為主。拜耳案的問題關鍵在工安與環保,屬於技術範圍,是專家的事,公投不適合決定經濟問題。王志剛則表示拜耳都依法令規定進行,如果此刻要求其進行公投,這種作法不合法且將對外商來台投資造成影響。  

  • 拜耳案公投 擬比照核四模式

    拜耳案公投 擬比照核四模式

    各界關注的拜耳設廠案,台中縣準縣長廖永來因堅持付諸公民投票,「綠色執政」的先遣小組召集人國大代表邱太山等人,9日上午到台中縣選舉委員會拜訪,表達比照台北縣核四公投模式,以沿海四鄉鎮為範圍,初步敲定在1998年1月24日與鄉鎮市長選舉同步舉行。廖永來授權的「縣政小組」邱太山、史哲及蔡其昌等人,就拜耳設廠進行公投在技術上及適法性等問題,連袂到縣選委會拜訪請教。邱太山表示,拜耳公投的作法可以借鏡核四公投,實施範圍為清水、沙鹿、梧棲及龍井四個鄉鎮。廖永來表示,德國拜耳在台中港區設廠,地方爭議性很高,因此他堅持採取公民投票方式。雖然公投沒有法律的效力,可是卻能反映民意。台中縣環保局表示,拜耳案在第一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時,地方政府曾要求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並尊重當地居民的意見。目前,第一階段的環評已經通過,正進行第二階段的環評作業。  

  • 拜耳公投將有法源

    拜耳公投將有法源

    立法院內政及邊政、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10日併案審查行政院版及立委版「省、縣自治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在民進黨立委挾其人數優勢下,修正通過省民、縣(市)民、鄉(鎮、市)民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地方自治法規行使創制、複決之權,對於地方政府資訊有依地方自治法規請求公開之權。此項修正在完成立法程序後,將使地方民眾獲得自行決定地方重大事務的權利,如拜耳等地方性重大投資案,地方民眾也可以創制、複決決定應否興建,地方政府權力大增。由於此條文影響廣泛,預料國民黨會在院會中翻案。

  • 美戰略核武瞄準大陸中共抗議

    美戰略核武瞄準大陸中共抗議

    在前蘇聯解體後,外傳美國柯林頓總統在新近提出的「核子戰略指導綱要」中,把中國大陸和被歸類為「惡棍國家」的利比亞、伊朗、伊拉克,共同列入戰略核武瞄準目標。中共今天針對有關報導抨擊美國的核子嚇阻政策,並呼籲美國中止這項政策。美國「華盛頓郵報」及「紐約時報」7日共同披露了由柯林頓總統提出的「美國核子戰略指導綱要」。新的指導綱要仍以俄羅斯核武威脅重點,並強調應付研發核武、生化武器的「惡棍國家」。據報導,「新指導綱要」特別要求戰略決策者,研擬一份以中國大陸境內為美國核武瞄準目標的精確的名單。在1993年以前,美國國防單位主張應把中共列入美國核武戰略目標區內。不久前中共與美國「柯江會談」後,美國境內對中國的觀點已逐漸轉變。新核武戰略指導綱要目的也在修正美俄第2階段裁減戰略武器條約,並為第3階段裁減做準備。

  • <濱南聽證會>場內吵翻天 場外拉扯推

    <濱南聽證會>場內吵翻天 場外拉扯推

    燁隆、東帝士財團計畫在臺南縣七股沿海,投資4000億元開發濱南工業區,設置七輕和大煉鋼廠,9日上午舉辦工業區開發案聽證會,由於8日下午經濟部工業局會勘工業區預定地時,遭遇反濱南開發案環保團體強力阻撓,並與警方爆發流血衝突,導致今天的聽證會暴力危機四伏,上千警力駐守現場,聽證會亦在吵吵鬧鬧中進行。8日的衝突使得9日的聽證會暴力危機四伏,聽證會上午在七股鄉昭明國中禮堂舉行,警方從清晨即派警力陸續駐守現場。開發單位9時30分開始作開發報告,歷時僅約20分鐘。到了贊成、反對雙方提意見時,反對的一方強調會勘作業程序不完整,揚言會勘無效,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作業亦無效,場面陷入混亂。

  • 邱義仁:拜耳案決定權在地方首長

    邱義仁:拜耳案決定權在地方首長

    民進黨處理拜耳公司在台中縣設廠投資案,內部已出現分歧意見。民進黨祕書長邱義仁8日強調,此案涉及地方和中央的各自權責,應充分尊重地方首長意見,黨中央不宜主動介入,因此黨主席許信良及文宣部主任陳文茜等人主張以公聽會取代公投,應屬個人意見。拜耳公司在台中縣設廠,投資總額約新台幣500億元,預定1998年1月動工。不過民進黨籍縣長當選人廖永來在競選政見中主張以公投決定。選後黨主席許信良為了證明該黨沒有反商情結,曾在上週與拜耳高層主管會談,文宣部主任陳文茜也對外表示,將研究以召開公聽會方式取代公投。邱義仁8日表示,黨綱清楚規定重大事件透過公投解決,拜耳案公投是廖永來選舉時的政見。民進黨中央不會干預。主張以公聽會取代公投,應是個人意見。邱義仁表示,民進黨中央從不曾要強勢主導任何案子,也不容此事發生。尤其地方選舉剛結束,人民對民進黨有相當期許,希望全黨多溝通,不必要因誤會引起衝突,否則會讓人民失望。

  • 柯林頓修訂美核武指導方針

    柯林頓修訂美核武指導方針

    華盛頓郵報7日報導說,柯林頓總統已經發佈使用核子武器的新指導方針,下令五角大廈減少著重於對諸如俄羅斯的超級強權打長期核子戰,轉而更著重於嚇阻較小型強權發動生物或化學武器攻擊。華盛頓郵報引述白宮官員的話說,這項新指導方針承認自前蘇聯瓦解以來,全球均勢出現根本性的轉變以及變化極大的威脅。這項新政策承認在一場大規模核子戰爭中沒有勝利者可言,但五角大廈仍須準備動用核子武器迅速有效因應較小規模的攻擊。郵報指出,美國總統16年來首次修改核武使用政策,可能更進一步促成裁減核子武器,因為未來已經沒有必要為了準備打一場戰爭而貯存大批核子武器。

  • 民進黨:拜耳案尊重民意公聽會取代公投

    民進黨:拜耳案尊重民意公聽會取代公投

    據了解,民進黨中央高層選後對拜耳案緊急進行了解,並與台中縣新任縣長廖永來協商過後,決定改由黨中央接手,並以地方公聽會取代公民投票,聽取地方民意;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陳文茜表示,拜耳案的處理,是民進黨能否順利轉型的關鍵,民進黨要藉此證明民進黨「關心環保但不盲目」,使拜耳案成為該黨處理重大投資的「典範」。陳文茜6日表示,民進黨執政的地方反對國際知名大廠投資案,已經造成國際間對民進黨「反商」的深刻印象,在民進黨亟需轉型,且一旦執政後同樣必須以吸引投資作為重大經濟建設的前提下,拜耳案能否妥善處理,不僅關乎民進黨的轉型,也是為往後執政作準備的重大決策。由於反拜耳設廠為新任台中縣長廖永來競選時最主要的政見,為避免廖永來未來無法對選民交代,決定在黨主席許信良自美返國後,由許信良出面密集召開地方公聽說明會,以了解地方的環保訴求。

  • 長億球場弊案 八官商一審無罪

    長億球場弊案 八官商一審無罪

    台中地檢署分3波起訴的長億高爾夫球場竊佔國土案,歷經2年餘漫長審理過程,除第1波楊天生等人被控竊佔國土並違反山坡地保育法與水土保持法部分,一審判決無罪,檢察官提起上訴外,檢方依貪污罪嫌第3波起訴的台中縣政府工務局長陳良義等八人,6日亦經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認定官商勾結的積極事證不足,均獲判無罪。台中地檢署不服,準備提起上訴。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定,長億負責人楊天生向教育部申請設立高球場時,並未將聯外道路一併申請,待教育部核准高球場設立後,才指示天星建築事務所負責人張奕閔須將聯外道路併入,以擴大球場範圍,因此張奕閔與縣府官員陳良義、林嘉 鎮、郭群芳、施連卿、張啟燻、吳俊德及從中施壓的當任縣議員王榮賢等八人,皆涉共同圖利私人罪嫌。合議庭根據其他證人證詞認為張奕閔等人並無圖利故意,均判無罪。由於判決結果與社會期望落差甚大,判決書內容又有不少疑義,因此台中地檢署決定近日內提起上訴。

  • 集遊法違憲7主張 VS 合憲10論點

    集遊法違憲7主張 VS 合憲10論點

    針對集會遊行法的爭議,大法官會議5日召開之言詞辯論庭。本案的聲請人是高成炎、陳茂男、張正修等三人,他們因為環保運動被依集會遊行法判刑確定,乃聲請大法官解釋。訴訟代理人是張俊雄律師、洪貴參律師及黃宗樂教授。聲請一方的意見,可歸納如下:集會遊行採許可制,違反憲法第14條之集會自由,應改採報備制;集會遊行法第1條規定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已違反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而且,兩原則屬高度政治性議題,若由警察認定,會違背警察政治中立之要求。行政機關的辯論代表是:內政部次長江清馦負責立法政策,法務部次長林鉅鋃負責法理、警政署署長丁原進負責集會遊行實務、交通部專員胡文棟負責交通秩序。行政機關主要論點:集會遊行法是依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而制定,屬於立法政策問題;由美、日立法及憲法判決分析,現行準則許可制並不違憲;集會遊行應遵守二原則(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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