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救災慢 重建急 重建條例闖關猛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昨(27)日經立院三讀通過,重建預算上看1200億元,得舉債支應;各級政府得依規定遷村、遷村不受環境保護法令限制,民間團體得知後,震憤得無言以對。立法院表示,重建工作將由「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主導,行政院長、副院長擔任委員會正、副召集人;委員會中,災民及原住民代表不得少於1/5。備受關注的遷村問題,條例規定中央、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慮或違法濫建的土地」,與「原居住者」諮商取得共識,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迫遷居、遷村,並給予適當安置;而災民安置只要經土地使用、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及水利等機關會勘、認定安全無虞後,土地變更、開發事項,不受都市計畫法等相關法令限制。那瑪夏鄉民族村民族國小老師打亥直嘆:「對政府重建政策無言以對」。打亥曾在小林國小服務3年,後到民族國小服務。打亥說,事發後他在電視上比對小林倖存者的臉孔與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