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包垃圾都沒有燒的台東焚化爐已燒掉25億 更燒破循環經濟藍圖
1991年政府把「焚化為主、掩埋為輔」作為重要政策目標,核定全台十餘座焚化爐興建,台灣的垃圾處理迎來了大焚化時代,1998年時任環保署署長郝龍斌更喊出「一縣市一焚化廠」政策,要擴大興建36座焚化廠,其中就包含了台東垃圾焚化廠。政府卻錯估了垃圾量,當年台東縣民每日產生的垃圾量約120公噸,焚化廠的設計量卻高達300公噸,足足有兩倍以上,雖然焚化爐仍可運作,卻會大幅度的降低其經濟效益,台東縣政府更要補貼委外經營的廠商鉅額處理費用,再加上焚化爐周邊的居民組成自救會,強烈反對台東焚化爐興建啟用,最終台東焚化廠雖在2005年完工,卻沒有順利啟用。也因政府未履約,承包工程的達和大豐環保公司因此在2009年提起仲裁,要求縣政府以29.6億元賠償公司損失並將焚化廠買回,2011年第二次仲裁結果出爐,要求台東縣政府以19.6億元買下這座興建成本不到15億的焚化爐,台東縣政府決定認賠不再上訴,買下焚化爐後每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