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

  • 朝野共識 水質監測納水污費

    朝野共識 水質監測納水污費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22日初審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達共識,將水質監測列入水污染防治費支用項目。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廢水污染後勁溪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行政院及朝野立法委員提案修正水污法,擬提高不肖業者罰鍰、加重刑責。現行水污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於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的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家戶,應依排放水質水量徵收水污染防治費。水污防治費應專供全國水污染防治使用。不過,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淑芬說,立法院已2年未處理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案,導致該項目歲入只編列新台幣1000元,公務部門擔心開徵水污費將使歲入超過編列數目,尚未開徵。林淑芬所提修法內容還有明定水質監測地點、頻率、監測項目、管制措施,但環保署對明文入法有疑慮,相關條文保留待協商。

  • 高市抓偷排汙水檢舉拿獎金

    高市抓偷排汙水檢舉拿獎金

    高市環保局稽查偷排汙水,去年至今已勒令停工24家工廠,但業者依然故我,環保局正擬定新辦法,將祭出高額獎金邀請全民當「柯南」一起來抓偷排汙水。草案共37條,內容涉及空汙、水汙、廢棄物清理等,尤其水汙染防制方面,環保局盼立法後能發檢舉獎金,目前檢舉丟煙蒂、垃圾獎勵金頂多數百元,但是依水汙法偷排廢水最多可罰60萬元,10%檢舉金就有6萬,誘因很大。環保局長陳金德表示,高市自治條例若比中央更快通過,可立刻達成全民監督效果,或許還會有檢舉達人自購儀器監測各放流口,讓工廠偷排無所遁形。此外,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還包含響應減碳推動每周一蔬食,實施空汙總量管制,於2124年元旦起全面禁止老舊二行程機車上路,針對廟會及選舉活動制訂爆竹煙火使用規範,公私有土地強制清除雜草等,希望能於下個會期通過,明年初正式施行。

  • 益奇生屢偷排廢 桃縣環保局勒令停工

    益奇生屢偷排廢 桃縣環保局勒令停工

    蘆竹市印刷電路板工廠益奇生日前被查獲將未經處理的強酸電鍍廢水偷排到雨水溝再溢流廠外,嚴重污染南崁溪,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開罰21萬元,因該公司為1年內被查獲第3次違規,更被勒令停工。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林立昌說,業者被查獲時還否認偷排廢水,經稽查人員將紅色染料投入該廠廢水收集井內,循紅色顏料追蹤廢水流向,發現雨水溝果然排出紅色廢水,證明井內的廢水確實被排到雨水溝再流出廠外,業者百口莫辯,才坦承犯行。他表示,益奇生科技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廢水排放許可證,委託代操作業者處理,但業者為節省廢水處理成本,先將未經處理的強酸廢水收集到井內,再利用地形順勢溢流至雨水溝排出廠外,因為排放口深藏在人行道下,稽查人員還得屈身進入,才勉強採到水樣查獲。

  • 行政院通過水污法修正案 提高罰責就能避免偷排?

    行政院通過水污法修正案 提高罰責就能避免偷排?

    去年底爆發日月光高雄K7廠排放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後,環保署提出「水污法修正案」,希望加重裁罰以嚴懲惡意排放廢水,行政院於6月5日審查通過,近日將送立法院審查。另一方面,朝野立委也對修法表達積極態度,目前共提出17個修正案版本。由於各個版本對加重罰款、刑責的看法一致,預料下會期有機會審查通過。行政院版主要修正重點如下:一、(修訂40條)廢水排放超過放流水標準,罰款從現行6萬到60萬元,下限維持6萬元不變,上限提高到2千萬元。畜牧業維持6千元到12萬元。二、(新增36條之1)排放有害健康物質的廢汙水,行為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36條之2)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新增66條之2)將《行政罰法》第18條、20條「加重裁罰不法利得」加入水污法中。四、(新增18條之1)過去廢水不得稀釋排放、暗管偷排只在行政命令中規定,現也

  • 楊梅埤塘染紅 魚蝦暴斃

    楊梅埤塘染紅 魚蝦暴斃

    楊梅市高榮里灌溉埤塘上月底遭不肖業者傾倒不明廢液,不但池水一片赤紅,養殖魚蝦更成群暴斃。桃園縣環保局12日檢測水質發現pH質達3.8強酸反應,怒斥偷倒業者「喪盡天良」。縣環保局稽查科長林立昌說,12日沿著遭汙染的灌溉水池水路追查,發現強酸傾倒源頭在台66快速道路17公里旁的排水溝,懷疑業者在此偷倒液體後流入埤塘。林立昌氣憤說,業者行徑太囂張,後續絕對要揪出幕後凶手。遭到強酸汙染的灌溉埤塘位於楊梅市高榮里,縣議員李家興接獲民眾反映,12日聯繫縣環保局稽查人員前往採樣。李家興說,高榮里附近目前共有百餘公頃稻作正值灌期,供應田水的埤塘遭到汙染,引起農民嚴重恐慌。目前除呼籲農民暫時不要引水灌溉外,也正邀集相關單位研議供水方式。協助調查的楊梅警分局指出,環保局稽查發現汙染源處,附近並無監視器可供調閱,懷疑不肖業者利用當地偏僻地形偷排,目前已擴大調閱周遭監錄畫面,希望釐清偷倒車輛行駛動線。

  • 高市食用油廠廢水超標 遭勒令停工

    高市食用油廠廢水超標 遭勒令停工

    高雄市環保局在鳳山溪流域追查汙染源,4月中旬夜間在流域內查獲2家被列管的工廠事業廢水出現超標情況,進一步稽查發現,從事食用加工用油製造的「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放流水超標,且在半年內連續3次被查獲,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屬情節重大,將處以最高罰鍰60萬元並勒令停工。環保局局長陳金德指出,1年來鳳山溪流域列管事業,已有4家事業單位因廢水超標遭停工,全市目前已有近20家次停工。環保局要求相關業者改善廢水處理設施,避免污染河川影響民眾健康。

  • 防偷排廢水 環保署擬修法提高罰鍰至2000萬

    防偷排廢水 環保署擬修法提高罰鍰至2000萬

    行政院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為杜絕工業區內不法廠商惡意排放廢水,環保署已強化管制稽查措施,並提出修法,擬提高罰鍰到2000萬元。為處理「看見台灣」紀錄片所拍攝到的破壞國土及傷害環境等行為,行政院2013年成立「國土保育專案小組」。行政院長江宜樺透過新聞稿表示,他已指示環保署可提供誘因,在水汙染防治法納入檢舉獎金制度;對於工業廢水排放的控管,除開罰外,經濟部須多加強相關輔導和改善設施。有關工業廢水排放的查證,江宜樺也表示,如能委託各工業區服務中心進行查證,即能產生助益,但目前僅有桃園縣和彰化縣有委託查證,他呼籲其他縣市都能採取類此制度,以對惡意廠商產生嚇阻作用。環保署表示,為全面杜絕工業區內不法廠商惡意排放廢水,已強化全國性工業廢水管制稽查措施,並依據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篩選情節較重、違規比率較高者,進行深度稽查,同時運用無人飛機、衛星遙測科學工具及水環境巡守隊加強監控,以共同落實汙染管制。

  • 日月光復工 阻偷排廢水 應精進廢水管理制度

    日月光復工 阻偷排廢水 應精進廢水管理制度

    去年底爆發日月光高雄K7廠排放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事件後,高雄市環保局20日舉行第二次審查會議,有條件通過日月光復工。事件雖暫時畫下句點,但更重要的是,除了應修改過時法令,也應檢討申報、稽查等廢水管理制度的漏洞,防範於未然,才能避免再發生重大的廢水污染事件。事後朝野立委提出17個修法版本,環保署也提出官方版本,日前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所有版本看起來都很類似,不外提高罰款、加重刑責。綜合各個修法版本,排放超過標準的廢水,罰款從目前的6萬到60萬元,提高上限到最高6千萬元。排放有害健康物質的廢汙水,從3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或7年。不遵守停工或停業命令的負責人,從1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5年。行政院的版本又加了一些內容,例如將《行政罰法》第18條、20條「加重裁罰不法利得」加入水污法中。過去廢水不得稀釋排放、暗管偷排只在行政命令中規定,現也加入水污法中。同時加入「危險犯」的罰責,只要

  • 重大汙染不能輕罰 環團提加強版《水汙法》修正草案

    重大汙染不能輕罰 環團提加強版《水汙法》修正草案

    今年初日月光、彰化電鍍工廠等非法排放廢水事件,違法廠商一犯再犯卻僅遭輕罰,嚴重威脅全體國民健康。環團認為廠商敢一再違法,顯示現行《水汙染防治法》已不合時宜,無法確實管制廢水排放。12日上午,看守台灣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聯合跨黨派立委林淑芬、李桐豪、周倪安等,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針對現行水汙法管制無力、執行不確實以及公眾參與、資訊公開不足等,提出民間版本水汙法草案。廢水管理回歸環保機關  落實執法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現行法規罰則太輕,除非證實致死、重傷或造成健康危害;否則像繞流排放、未充分處理、廢水稀釋排放等,目前都無法可罰。「等到情節重大再來停工停業,河川早就死了。」謝和霖表示,目前工業區、科學園區廢水排放審查,係由環保署委託經濟部工業管理局執行,經濟部兼任輔導企業發展與環保審查工作,兩項工作有一定衝突性,執行效果大打折扣。民間版水汙法草案,讓科學園區廢水管理回

  • 水汙法修正案比照酒駕概念 列「危險犯」就送辦

    水汙法修正案比照酒駕概念 列「危險犯」就送辦

    為嚇阻惡意排廢事件重演,環保署23日表示,將提出《水汙染防治法》修正草案,比照酒駕將「危險犯」概念納入,未來只要業者行為有危害公共危險之虞,都可判處刑責。修正草案最快兩周內送行政院。就增訂刑罰規定部分,環署表示,目前《水汙法》只針對無證偷排、違法「致人於死、重傷」者才可依公共危險罪法辦,有許可證者若涉惡意排放、但無導致嚴重後果,目前僅可處以行政罰,因此環署研擬修法,未來只要是稽查排放超過標準值、有危險之虞者,以及私埋暗管、規避環保稽查等惡意行為,都可送辦。對於外界質疑環署對日月光事件前後態度丕變,沈世宏反駁說「我前後都很硬!」強調發新聞稿要求高市說明「暗管」問題,是要提醒高市府謹慎考量停工理由,「既要作秀也要做對」,作秀才能讓稽查人員意識到問題嚴重性,繼而做出對的事。另外,立委李桐豪、林淑芬等人昨也要求環署重視永豐餘中華紙漿花蓮廠疑似偷排廢水汙染花蓮溪一案,督察總隊隊長陳咸亨說,預計本周將

  • 日月無光 不修法重罰如何善了?

    日月無光 不修法重罰如何善了?

    這一週全台灣籠罩在「日月無光」的震撼當中,一下子,環保績優的廠商、高雄市政府眼中的「日月昇輝」企業、經濟部重點補助獎勵的產業,台灣數一數二的日月光半導體廠,突然爆發嚴重的環安事件,不僅遭查到放流水超標、還涉及假報操作數據、鋪設未經許可的中和池、海洋放流管等,一瞬間成了輿論眼中的壞企業。但實情是,台灣多少的大企業老闆願意花心力關注排放控管?願意投資在先進的污染控制、警示設備?願意花多少費用提升操作人才的素質和日常維護?靠道德訴求,靠企業社會責任的光環,日月光的光環還不夠多嗎?不難想像,追求利潤極大化的企業與投資人吝於提升染控制的花費,本是人之常情。試想,自家社區的消防警報系統,當管委會提出的財務報表裡羅列大筆的消防設備維護費用,除非真有出事過、蒙受巨大損失的慘痛教訓,有多少人甘願買單?同理,身價數百億、名列《富比世》2013年台灣第13大富豪的企業大老闆,情願砸大錢置豪宅、供養名媛,有什麼理

  • 污染地下水 仁武廠罰8千多萬

    污染地下水 仁武廠罰8千多萬

    環保署今天表示,審查通過「台塑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污染整治計畫」,建立不當利得計算基準,參照專家學者意見,初步核算處分金額約新台幣8000多萬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表示,民國98年辦理「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含氯有機溶劑污染潛勢調查及查證計畫」時,經查證後於該年11月確認台塑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已遭受嚴重污染,隨即追查污染原因。環保署表示,基於認定台塑公司對於已疏漏污染未通報,且未全面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導致造成地下水污染,台塑公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爰引行政罰法規定,對其裁處罰鍰金額,在違反義務所得利益範圍內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