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

  • 環署預告違反水污法裁罰草案 將大幅修正罰則

    環署預告違反水污法裁罰草案 將大幅修正罰則

    環保署於2日預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修正草案,大幅度修正罰鍰額度計算方式,依據違規業者之規模、承受水體特性、違反條文及違規情節等,分別計算點數並加總後乘以罰鍰基數,作為處分罰鍰之額度。環保署表示,水污染防治法於民國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為有效遏止業者排放廢水超標、任意繞流排放、非法稀釋、未具備足夠之功能及設備,以及未維持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正常操作等行為,爰修正第40條第1項及增訂第46條之1之罰鍰上限至2,000萬元以下;另對於其他可能導致實質污染之違規行為等罰則,其罰鍰上限均提升10倍,以懲戒非法業者。環保署表示,對於放流水超標輕微之情形,罰鍰額度接近修正前之額度,但對於繞流或超過放流水標準5倍以上之違規行為,罰鍰額度將大幅度提升。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將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環保署網站「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

  • 12年未修訂 環署《水污法》新增23項有害物質

    12年未修訂 環署《水污法》新增23項有害物質

    環署28日上午進行「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修正草案」公聽會,配合放流水標準管制項目,提出將把「氟化物」修正為「氟鹽」、「有機汞」修正為「甲基汞」、戴奧辛增列為有害健康物質等,還要增列銦、鎵、鉬等重金屬及苯等有機化合物為有害健康物質。總計新增23項,種類從原本30種達到53種。環署水保處強調此份有害物質總類12年未修訂,如今為了與放流水標準管制一致而增訂,將降低廢污水對環境的污染風險與環境累積性。樹黨、看守台灣協會、水資源保育聯盟等團體到場關心,緊盯是否有放寬之處;更表示除了修正管制種類外,相關檢測也應一併檢討。RCA前車鑑  4種污染毒物入列「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訂定,事業排放廢污水若含有列表中的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者,將依刑法科處刑責,違者將面臨刑罰。但2002年修正公告後,迄今已12年未更新。環署水保處長葉俊宏表示,12年中其實陸續訂定發布了如石化、化工、光電業

  • 防RCA事件重演 環署擬修《水污法》增列4種有毒物

    防RCA事件重演 環署擬修《水污法》增列4種有毒物

    受RCA工殤案勝訴啟發,環保署擬修法新增水污法「有害健康物質種類」,28日召開公聽會;草案規劃納入RCA案造成污染的二氯乙烯、四氯乙烯等物質,若事業任意將其排入地下水,未來恐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最多1500萬元罰金。RCA案前後纏訟10餘年,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自救會一審勝訴,RCA、湯姆笙公司須賠償受害員工共新台幣5億6445萬元;而今年初才剛修法的「水污法」規定,事業排放廢水超標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行為人無期徒刑,但相關事證舉證困難,造成污染工殤訴訟成為漫漫長路。環保署水保處表示,RCA污染事實明確,為防類似污染事件再發生,擬調整水污法中的「有害健康物質種類」,納入RCA地下水污染元兇二氯乙烷、二氯乙烯和四氯乙烯等化合物,共計新增23項。草案通過後,若事業把含「有害健康物質」在內的污水注入地下水,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1500萬元罰金,負責人犯法加重其刑2分之1。不過,全國工

  • 中國防治汙水「水十條」有望在下月推出

    中國防治汙水「水十條」有望在下月推出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又被稱為「水十條」的汙水防治法已獲得國務院常委會通過,有望在下月推出執行。經過多輪修改的「水十條」將在污水處理、工業廢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進行強力監管並啟動嚴格問責制,鐵腕治汙將進入「新常態」。而即將公布的「水十條」主要包括六方面內容: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專項整治造紙、印染、化工等重點行業;加快水價改革,完善污水處理費、排汙費和水資源費等收費政策;健全稅收政策;加大政府和社會投入,促進多元投資等。目前中國環境保護工作形勢依然嚴峻,水污染情況觸目驚心。近10年來中國水污染事件高發,水污染事故近幾年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全國城鎮中,飲用水源地水質不安全涉及的人口約1.4億人。據測算,「水十條」投資將達兩萬億元。國泰君安證券的分析報告預計政策的重點仍在污染治理,包括工業污水、市政污水、農村污水等細分領域。與此同時,「水十條」對地下水的重視將有所加強。

  • 汙染埔心溪 聯眾纖維勒令停工

    汙染埔心溪 聯眾纖維勒令停工

    大園區印刷染整理業「聯眾纖維」,非法排紫色廢水汙染大園埔心溪,日前遭市府環保局「抓包」,抽驗結果23日出爐,廢水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分別超標195及466倍,被查獲工廠違建、私設排水孔排汙,遭依《水汙染防治法》勒令停工。18日有民眾檢舉稱,埔心溪遭不明廢水汙染,環保局獲報經水路查獲,紫色泡沫廢水來自聯眾纖維廠房的後方,雖然採樣測pH及水溫雖都正常,但化學需氧量值極高。環保局還發現,聯眾纖維未領有工廠登記證,逕自經營印刷染整工作,廠內的染紗廢水蓄水槽底設有排水口,持續流出紫色廢水,偷排廢水意圖明顯,因此責令立即停排廢水,依《水汙染防治法》勒令停工,處60萬元罰款,同時加裝電子腳鐐嚴密監控。

  • 廢棄物堆3年 汙水毒死福壽螺

    廢棄物堆3年 汙水毒死福壽螺

    鹽水區田寮里1塊私人用地堆滿遭棄置的事業廢棄物,現場臭氣沖天,讓附近居民怨聲載道,汙水流進水溝,連生命力旺盛的福壽螺都被毒死。被棄置的事業廢棄物有電腦螢幕背光板、塑膠廢材、不明化學溶劑等,散發惡臭;滲出不明液體汙染農田及排水溝。田寮里長林榮泰生氣地說,水溝裡的福壽螺全被毒死了,這麼毒的水汙染農田,人怎麼可能不生病?附近民眾說,莊男在6年前就開始堆置廢棄物,一開始還有見過莊男在處理,後來愈堆愈多,也不見莊男人影,3年前向環保局檢舉,幾年來經常擔心颱風天淹水,垃圾、汙水直接流進家裡。環保局專委周妙旻說,被棄置的廢棄物經檢驗PH3偏酸,但無檢驗出重金屬等毒性物質,當時分別依《水汙染防治法》和《廢棄物清理法》開單告發。

  • 廢食用油槽溢漏 惡臭引民怨

    廢食用油槽溢漏 惡臭引民怨

    回收廢食用油的鼎峰環保公司,8日油槽破裂,近25噸廢油溢出,汙染蘆竹區新興街一帶約1公里灌溉水路,浮在水面的油汙散發臭味,令民眾作噁,還好當地農田正值休耕,未造成進一步損失,廠商則被桃市環保局依《水汙法》告發處分。廠商被環保局要求限期3日改善,逾期未完成清理將按次處罰。而9日當地油汙大多完成清理,但該廠未有貯存廢食用油許可,另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告發。議員郭麗華指出,新興街125巷底約1公里水路,當天出現一層厚厚油汙,不時飄出濃濃惡臭,令居民恐慌,好在當地農田多已休耕,未造成進一步損失。她說,好在油汙未沿水路流近水利會大排,否則後果不堪設想。鼎峰環保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其業者表示,當天油槽不明原因破損,還來不及更換桶裝,食用油即大量溢出,汙染水路。

  • 疑電、毒魚 司馬限林道旁小溪魚屍達300米

    疑電、毒魚 司馬限林道旁小溪魚屍達300米

    泰安鄉司馬限林道中興橋上游河段,近200隻魚昨天(9日)突然翻白肚死亡,環保局獲報前往稽查,發現未遭排放廢水,且該處位於上游,住家零落,更無工廠蹤跡,研判是有人電魚或毒魚造成。昨天色拂曉之際,在平常清幽、人跡罕至的中興檢查哨上游野溪,當地居民發現近200條魚屍漂浮在水面上,綿延約300公尺,大吃一驚,趕緊通報鄉公所、環保局前往處理。環保局人員前往採樣、檢測水質,包括溶氧量、PH值、水溫等數據並無異常,且附近並無污染源,初步排除遭排放污水的可能性,他們也將部分魚屍帶回檢驗,釐清魚群暴斃原因。泰安鄉公所農經課長林敏誠說,這是他第一次碰上當地發生類似事件,也很驚訝,泰安美麗山水得來不易,呼籲民眾要共同維護。

  • 《水污法》修正初審過關 排毒水最重判無期徒刑

    《水污法》修正初審過關 排毒水最重判無期徒刑

    2013年底日月光高雄K7廠污染後勁溪,沈重環境成本卻需全民買單,引發各界要求嚴加修正法令、遏止不法排污。經立委、環團不斷催生之《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終在上週(14日)由「立院社環委員會」初審通過。修法重點包括主要為「強化刑責及罰則」、「追繳不法利得」、「鼓勵檢舉不法」及「資訊公開」。未來廠商不法排放毒水,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目前台灣面臨水荒、河川水質惡化等「水問題」,此攸關水資源品質的重要法案通過第一關,令人振奮。不過還是要呼籲立法院盡速三讀,通過水污法,不要再延宕,讓法案儘早上路,才能開始發揮保護環境的功能。同時也要請民眾繼續監督、關心法案進度。提高罰則  遏阻不法排廢2013年日月光涉偷排廢水,破壞了高雄市花了6年、37億整治的後勁溪,雖遭高雄地院依《廢清法》判罰300萬元,而違反《水污法》超標排放廢水,最高也僅能罰60萬元,遠低於全民引起各界不滿,盼修法加重罰則

  • 鰻魚苗暴斃 疑工廠油汙肇禍

    鰻魚苗暴斃 疑工廠油汙肇禍

    大園工廠「傳說有間公司」褐色廢水外溢,汙染新街溪大園區內海、圳頭區域。漁民稱,在此捕撈的鰻魚苗約有6、7萬條暴斃,懷疑與汙染有關。環保局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告發處分該廠,至少裁罰6萬元,正釐清魚苗暴斃是否與汙染有關。大園區市議員游吾和指出,有漁民日前發現新街溪近大園軍史公園一帶,出現褐色廢水,結果捕撈的6、7萬條魚苗暴斃,懷疑此事跟汙染有關。29日當地再度出現廢水,他獲漁民陳情後,協助通報環保局。稽查人員獲報到場稽查,沿著水路向上追查,發現廢水自從事回收工業用油的「傳說有間公司」的雨水溝流出。環保局調查,該公司因經營不善停工3個月,由於疏於管理,廠內置放的廢液貯桶未加蓋,連日下雨造成廢液混合雨水溢出貯桶,外流至雨水溝,進而汙染新街溪。

  • 續審水污法修正案 擬提高刑責

    續審水污法修正案 擬提高刑責

    5日立法院、繼續審查「水汙染防治法」修正草案,這次修法重點、除了提高罰則與刑責之外,有立委也認為,汙染情節重大的企業,應該追回當年的租稅優惠。企業享有租稅優惠,卻還排放廢水汙染環境,對於汙染情節重大的企業,除了重罰,立委田秋堇認為,還應該停止並追回當年的租稅優惠,因此打算在目前正在進行審查的水汙染防治法修正草案中提修正動議。5日上午水汙法修正草案繼續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逐條審查,不過對於立法院已經決議2014年開徵水汙費,行政院卻說還沒拍板定案,立委林淑芬批評行政院違法亂紀。環保署表示開徵水汙費會在12月中預告,還要再辦公聽會,到2015年1月中,恐怕還不一定能公告。

  • 延宕8年 企業水污費下月開徵

    延宕8年 企業水污費下月開徵

    已立法8年但未徵收的水污染防治費,確定在下個月中旬開徵!第1階段對象為排放污水的事業單位以及設有污水下水道的工業區廠家;2018年起對一般民眾開徵,隨水費收取,每人每年約200元。環保署2006年就訂出《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但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連續數年被刪到只剩千元,今年預算迄今也還沒審查通過,所以水污費一直無法開徵;但在去年底爆發日月光水污染事件後,立院日前決議先對企業開徵,促使企業改善污染。家戶收費則預計分2部分,一是自來水可達地區,兩個月隨水費收1次,二是自來水無法到達地區,將比照隨水費收的垃圾費、半年收1次。許永興說,水污基金將專款專用,工廠收費就要輔導工廠改善水污處理技術,其他則用於河川污染整治、水源保護區水質改善等。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水污費希望落實排污多少就收多少,問題在於目前環保單位沒能力查核實際污染量,對環保署政策實在沒信心。家戶收費則較不合理,應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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