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國官員說全球氣候談判年底前須明確四大問題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伊沃·德博埃爾6日在德國波恩說,要在今年年底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2010年後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安排,首先要明確4大問題,首當其衝的是發達國家的減排目標。德博埃爾說,今年年底將在丹麥哥本哈根舉行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要使這次大會獲得成功,首先要明確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發達國家對全球氣候變化負有歷史責任,如今的排放水平也很高,因此要他們做出表率理所當然。其次,發展中國家減緩氣候變化的行動也要明確。發展中國家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採取適當的行動來減緩氣候變化。應該看到,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中國家的參與不可或缺。第三,要明確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如何分配。這些資金對發展中國家至關重要,因為它們將可以幫助發展中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第四,要明確具體的國際機制,使發展中國家獲得必要的減排技術和資金支持,從而成為氣候談判決策進程中的平等參與者。2009年聯合國首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