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權抵換無法可循 國光石化減碳策略須三審
國光石化溫室氣體專家會議16日續審,針對上次會議未決事項討論,國光石化提擬以境內外「碳權」為減碳方式,遭現場專家質疑,另溼地補償策略也太粗糙,專家會議要求國光石化做好功課再送件。即使上次會議立法委員田秋堇即表示,碳交易遷涉國家的碳主權,對於碳交易後的碳主權是否屬於台灣仍有疑問,國光石化仍規劃取得中油公司規劃於印尼東加里曼丹省種植痲瘋樹所獲得之碳權,並表示將透過自願性減量交易市場購買所需額度。但前提須為「我國政府同意」。而新增境內碳權,則以取得中油2015年關廠的高雄廠(後勁五輕)碳權,並估算一年有370萬噸。然而目前仍無法源依據,是否能抵換碳排量,取得國際間的信賴,變數太大。專家代表之一,台北大學助理教授李堅明表示中油高雄廠2015年關廠之後就還給國家,能不能計算為國光石化碳權,仍不可知;對於370萬公噸的計算也持疑。對於報告中減碳方式只是條列,未說明因果關係,李堅明建議應排列優先次序、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