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毒礦渣數據遭刻意隱瞞 加拿大法院公開搜查
加拿大聯邦法院於1月10日召開聽證會,針對加拿大環境部長未盡責任要求採礦業者就其每天所製造出的200萬噸礦渣有毒物質進行回報,做出判決。 加拿大非營利性法律事務所「生態正義(Ecojustice)」於2007年底代表「加拿大看守礦業及五大湖聯盟」提出告訴,此國際聯盟做為環境保育人士、狩獵魚釣人士、社會團體、加拿大原住民部落的代表。 生態正義在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中指出,環境部長或其下屬指示採礦公司,不需向加拿大全國污染物釋放清冊,回報他們送往尾砂庫和廢石場的污染物。加拿大全國污染物釋放清冊中,公開明列加拿大各工廠所排放、處理和回收的污染物。 生態正義受雇律師登肯表示:「我們認為環境部長忽視了他在加拿大環境保護法下所被賦與的職責,也就是讓民眾能了解礦業公司所排放的所有污染物。」 在加拿大,礦渣一般多屬酸性,若沒有被適當地控制則會滲出硫酸至表層水和地下蓄水層,此外也含有砷、汞、銅、鎳、硒及其他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