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40分
去年此項評分為43分。我們認為:總產生量大幅增加,是要特別注意的。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到底有沒有「申報」,這是一直存在的「黑數」,政府更應努力作到總量管制。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不是件簡單的事,沒有妥善的處理與管制,是會造成2次污染的,所以再利用的品管也是不能忽視的。說明中也提到「清潔生產」是包含了節省原料及能源等等,顯見再利用指是一部份,前端製程的管制更重要。定義與說明:當年度有害事業廢棄物申報再利用量占申報總產生量之比率。公式=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量/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總產生量× 100%。依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定義,清潔生產之環境策略涵蓋製程、產品及服務三個面相,其中製程面相包括,節省原料及能源、不用有毒原料、降低排放物與廢棄物之量及毒性。「事業廢棄物妥善再利用率」指標數值越高,表示事業朝節省原料、降低事業廢棄物量之正面永續發展。(三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