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復育

  • 2005環境事件簿

    2005環境事件簿

    2005年底將屆,「我們的島」與「環境資訊電子報」合作,檢視這一年來這塊土地上所發生的環境事件,舉辦2005十大環境新聞票選活動,希望能喚起大家對環境事件的重視。這次總共有1000多人參與網路投票,票選結果如下: 今年票選出的環境新聞在議題涵蓋各個層面,包括「公害處理」──13億補償中石化污染受害者;「食品安全」──戴奧辛毒鴨蛋事件;「水土保持與國土復育」──西南沿海水患、桃園水荒;「水源保護與交通便捷之間的衝突」──坪林行控管制爭議;「海洋污染」──桃園外海與蘭嶼油污污染;「全球性的議題」──京都議定書生效、台灣鮪魚配額被砍;「防疫問題」──禽流感疫情緊張;「環境政策」──垃圾強制分類等等。在十大環境新聞中,西南沿海水患、桃園水荒等延續已久的老問題年年入選,顯示在全球氣候變遷的大環境下,大家對於國土復育問題的關注。西南沿海低窪地區幾十年來逢雨必淹,除了區域排水工程的問題之外,問題的癥結還

  • 保護水源 祭出衛星定位系統

    保護水源 祭出衛星定位系統

    桃園縣石門水庫水源水質保護區廣達2萬1657公頃,95%的汙染源都聚集在原住民保留地上,為確保水源,杜絕非法濫採與汙染,桃園縣政府環保局2006年起將比照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所使用的衛星定位系統,將全區資料都輸入衛星中,未來如發現列管區出現變異點,稽查人員只要帶著查詢輔助系統,就可以馬上確認汙染位置,迅速派員到場處理。

  • 看林務局60年

    看林務局60年

    12月8日是林務局60週年,林務局最近以國家步道成果長、國家步道研討會、林業走入社區等一系列慶祝活動。巧的是,就在林務局盛大舉辦局慶之前不到1個月,坊間出版了一本外文翻譯書《森林大滅絕》,為全球森林在人類的消費需求下、以及跨國林業公司開發下的嗚咽發出不平之鳴。趁著這樣的時間點的巧合,我們正好可以檢視林務局作為台灣林業經營最高單位,這數十年來對台灣山林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未來的可能。 在國民政府治台初期,林務單位設於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主要係承接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的林業開發業務,無論後來改制為林產管理局、乃至於現在所稱的林務局,其定位都屬於政府的「事業機構」,直到1989年才改制為「公務單位」。換句話說,林務局存在伊始,便是定位在開發森林、貢獻經濟發展、爭取外匯收入的,從1952年至54年間,林產收入佔公有事業盈餘2至3成,即可看出端倪。 早期林務單位延續日本時代伐木政策,實行砍伐、造林

  • 拯救台灣

    拯救台灣

    水是台灣的命脈,台灣的年雨量雖然高達2500公釐,是世界平均值的2.6倍,但是雨量分布極不平均,而山高水短的土地條件,雨水一下子就流入大海,加上人口密集,每個人所分配到的水資源,只有世界平均值的七分之一,名列世界第十八個缺水的國家,全球暖化又造成乾季延長,暴雨集中,水資源管理面臨更嚴苛的挑戰。2002年2月開始,北台灣陸續發生缺水危機,中部以北各個水庫都逼近呆水位,石門水庫同樣也在這波旱災的名單之中,走過旱災,老天爺的考驗正要開始。去(2004)年8月24日,艾利颱風侵襲北台灣;新竹、桃園山區,降下了40年來最大的雨量,滾滾黃流從大漢溪上游奔騰而下,而桃園也開始了台灣史上停水區域最廣、時間也最久的一場惡夢。今(2005)年8月4日,馬莎颱風侵襲北台灣,桃園居民再度無水可用,一場政治風暴因此開啟,中央與地方爆發口水戰,行政院長甚至因為供水承諾跳票,而向桃園縣民道歉,最後經濟部次長尹啟銘為此下

  • 上山下山難

    上山下山難

    當國土復育成為環境生態的救急藥方,一個立意良善的政策,卻在偏遠山區面臨巨大的阻力,在新法未立、舊法懈怠下,山林生態的民宿違建與農地濫墾更加惡化,居山的民眾在天災年年來襲,面對上山家園殘破、道路難行,下山遷村無望、生活不易的情形下,徬徨的不知未來……九二一震災,梨山依舊籠罩在雲霧之內,一場每年 舉辦的高山馬拉松競賽,為這個孤絕五年的小小山城,恢復一點往昔的熱鬧氣氛。作為國土復育的重點地區,梨山超限濫墾的原罪,讓他們揹上生態殺手的惡名,也讓梨山原本連結西部的中橫西段公路,在宣示停止搶通後,成為標示國土復育決心的主力戰場。但是梨山居民不服,梨山產業觀光發展協會理事長張英奇表示,他們無法接受將林地土石崩落之因,一竿子怪罪到農民的身上,也不明白在政府宣示中橫回歸自然下,為何梨山可以成為斷路孤城,谷關卻是時時搶通。其實不僅中橫西段的谷關時時搶通,就連梨山到德基的道路,也因為德基水庫的存在,多處崩塌地,

  • 上山下山難

    上山下山難

    當國土復育成為環境生態的救急藥方,一個立意良善的政策,卻在偏遠山區面臨巨大的阻力,在新法未立、舊法懈怠下,山林生態的民宿違建與農地濫墾更加惡化,居山的民眾在天災年年來襲,面對上山家園殘破、道路難行,下山遷村無望、生活不易的情形下,徬徨的不知未來…… 921震災,梨山依舊籠罩在雲霧之內,一場每年舉辦的高山馬拉松競賽,為這個孤絕五年的小小山城,恢復一點往昔的熱鬧氣氛。作為國土復育的重點地區,梨山超限濫墾的原罪,讓他們揹上生態殺手的惡名,也讓梨山原本連結西部的中橫西段公路,在宣示停止搶通後,成為標示國土復育決心的主力戰場。但是梨山居民不服,梨山產業觀光發展協會理事長張英奇表示,他們無法接受將林地土石崩落之因,一竿子怪罪到農民的身上,也不明白在政府宣示中橫回歸自然下,為何梨山可以成為斷路孤城,谷關卻是時時搶通。

  • 非法寺廟合法化 宗教企業向前行

    非法寺廟合法化 宗教企業向前行

    日前媒體報導,內政部有意讓全台約四百多間違法佔用林班地、重測農地的宗教寺廟建築,就地合法化。看來,環保團體多年來的努力抗爭,終究敵不過政黨和個人私利的反撲。百年來已遭嚴重摧殘的台灣山林,也將因政府主動對土地的棄守,而陷入更大的浩劫之中。相對於近幾年來的風災造成土石流的大災難,使政府剛研擬出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並宣示嚴格限制林地開發保育的原則,實在令人有時空錯置之感。非法寺廟就地合法的法案,在多年前政府就已經想盡辦法要為違法的寺廟解套。其中,內政部民政司「放寬山坡地宗教建物規定」的草案,已在2001年正式頒佈「未辦理登記寺廟補辦登記作業要點」,這是當時新政府上台以來宣布的利多中,唯一最具牛肉的利多。只是此項利多並非屬於守法的全民,而是送給違法寺廟的大利多,因為要點中指出:目前已存在但「未能」辦理登記的寺廟,可於2001年4月1日起至隔年3月以前「補辦登記」。筆者於2001年1月份投書抗議

  • 律師詹順貴對「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之意見以及經建會之回覆

    律師詹順貴對「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之意見以及經建會之回覆

    針對「國土復育條例」草案,我有幾點意見,在以下分做陳述。條例草案第二條明定實施範圍包括山坡地、河川區域、海岸地區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但第五條有關國土分區與管理,卻只列一至三級山區保護地帶及海岸保護地帶,做較嚴的限制開發。對於河川區域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卻只在第二十條列為「得」劃定國土復育促進地區,或許是因後面這二類地區牽涉的居民較多,政府不敢直接劃為保護區,但如此一來對於雲嘉南地層嚴重下陷地區的保護目的,仍將緣木求魚。 第九條第三條所定「二級山區保護地帶若基地面積達100公頃,且90%土地面積坡度在5%含)以下者,不受第一項開發限制」,但如何開發?應否經許可?仍應有規範,建議應在第十條所指之開發許可辦法一併將之納入規範範圍內。 海岸地區的劃設,有多種標準,本條例草案第十一條採最近海的省道靠海側至海岸線的劃設標準,是較差的方法,建議參考原海岸法草案的劃設方式訂之,至少應考量整體海岸地形或濕地功

  • 張景森致關心台灣自然環境人士的一封信

    張景森致關心台灣自然環境人士的一封信

    張景森跟您問好!!這封信是向長期關心台灣自然環境的您簡報一件重要的訊息:行政院已經在1月19日通過「國土復育策略方案」及「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下載網址:www.cepd.gov.tw) 經建會之所以會提出這兩案,主要是因為近年來土石災害頻傳已經反映出國土不堪負荷的訊息,我們充分察覺到台灣的國土大地,已經開發過度,顯得疲憊不堪,滿目瘡痍,國土復育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我們不能一再的於問題發生後,急於救災、復建,並辦理治標的治理工程,而不思根本解決之道。我們或許無法控制天氣的巨變,但我們可以做最好的準備,儘力去減少災害損失,而這就要從復育和保護山、林、水、土資源開始,我們唯一的路就是讓自然喘息復育,拿出具體行動遏止並降低環境敏感地區的開發。而這也是政府在此時要提出國土復育策略方案及條例,確立國土復育政策的緣由。自去年7月,弟即負責邀集各部會組成跨部會工作小組,著手研擬國土復育的策略。半年來,

  • 國土復育的生態思惟

    國土復育的生態思惟

    2005年1月16日中國時報的國土復育專題報導,將一場由時報文教基金會、行政院經建會主辦的國土復育公聽會議記錄,公開於全民面前。1月19日,行政院通過「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將攸關台灣自然保育與永續發展等議題,拉到論戰的火線上。國土復育,原本應是人人稱好的國家大事,為什麼還會有令人關切的可議之處?近年來台灣發生的重大環境災變,嚴重影響社會經濟建設與人民生命安危,也引發災後自然保育與國土復育的新思惟。近日,行政院通過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展現出難得的魄力。相較於數十年前推動「大有為的資源開發」,而現在的經建會卻主導「大有為的國土復育」,真是令人刮目相看!何謂國土復育?「國土」,就是國家的領土,包括陸地與海洋的地表,及其下之各項資源;而「復育」是對某區域或生態系統結構與功能的重建,使其恢復到較接近其受干擾前的狀態。國土復育,是國人期望的願景;然而,政府擬訂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卻存在一些歧異的觀

  • 2005前瞻:國土復育─對話機制與資訊透明為當務之急

    2005前瞻:國土復育─對話機制與資訊透明為當務之急

    自七二水災重創台灣山林後,政府終於正視向來棘手的土地開發及保育問題,因而行政院於2004年10月草擬「國土復育條例草案」,計畫發動退耕還林政策,進而引發保育、產業及原住民各方褒貶不一。草案中雖有遷居就業的補助,卻未有整體產業政策轉移目標,民眾亦無所適從。由於此一政策對山地民眾生存權關係重大,衝突將再所難免,預料必須經歷極長時間的溝通與磨合。此份草案由經建會會同經濟部水利署、觀光局、國家公園管理處及林務局等相關單位,協調後發布。其以退耕還林的精神針對資源脆弱的山坡地、河川、海岸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進行復育及開發管制,計畫將分成12到13個管理單位,由營建署國家公園管理處、林務局林管處、觀光局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合併成的「自然保育署」,隸屬環境資源部下,各分區機構可執行所有相關法令以達「事權統一」。環境資源部成立前的過渡期,此條例的主管機關是農委會,其無法涵蓋的部分由經濟部和內政部負責,經建會則為

  • 落實國土復育方案的幾點提醒

    落實國土復育方案的幾點提醒

    2004年七二水災重創台灣山林後,行政院終於於2004年10月草擬「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希望能正視國土開發及保育問題,然而草案提出後,也引發保育、產業及原住民各方不同的褒貶聲音。站在生態保育的角度擬定國土復育條例,立意頗佳,但因事關高山產業的發展、離島的永續建設,如何有效執行並兼顧產業轉移及居民生計,尚考驗政府的決心與智慧。高山產業政策應周延 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目的在於希望能遏止土地超限利用的問題,讓農業退回500公尺以下的平地,然首當其衝的就是當地居民的生計權益,因此高山產業政策必須謹慎檢討。首先,國土復育條例必須能提供居民轉業及遷移輔導,以及合理的補償制度;其次,在轉業遷移過程中必須嚴格監控,勿使政策被扭曲。草案雖有遷居就業的補助,卻仍缺乏整體高山產業政策的目標,大方向未定,往往使民眾無所適從。政府應儘速推動國土計畫法立法,然後據以研擬永續的國土計畫(國土保育地區/城鄉發展地區/農業發

  • 01......0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