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國家公園資源研究之獲利 美將尋求回饋共享
美國企業組織取用國家公園內有機物並發展商業使用所獲得之利益,在國家公園管理處目前訂定的計畫定案後,將可能要把獲利交出與國家公園共享。在計畫書中最新的版本裡提到,將近400個國家公園可與共同研究機構達成「福利共享協定」。 企業組織將提供國家公園管理處(NPS)金錢或實物上的補償,作為使用公園資源所得利潤分享,但是國家公園管理處的替代建議是,專利權或是協定中其他財政條款的揭露,可視狀況而定,而非必須。然而國家資源機構的全國工作者協會「環境責任公職人員組織」(PEER)執行長路克(Jeff Ruch)表示:「我們的國家公園不是企業的實驗室。」 PEER極力主張公園管理處不能同意公園資源作為商業發展。路克說:「如果公園管理處執意要走這條不可靠的路,那就得在光天化日下進行,不要掩蓋關於所有權秘密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