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建會研擬國土復育條例草案 原住民權益受矚目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目前正研擬《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作為對山坡地、河川、海岸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的進行復育及開發管制的法源依據。草案中明訂山坡地劃設三級山區保護地帶,另劃設海岸保護地帶,其中海拔1,500公尺以上的一級山區保護地帶,禁止農耕及其他各項開發,原有建物、設施及作物需限期拆除。由於此案涉及原住民權益,事關重大,學者呼籲此一方案應搭配搭配政府組織再造,納入政府當初與原住民簽訂的「新伙伴關係」,落實在地住民的參與機制,以確保住民權益。經建會研擬的草案中顯示,二級山區保護地帶(海拔1,000公尺以上)、三級山區保護地帶(海拔500公尺以上)、河川區域及海岸保護地帶劃設時,中央主管機關設置管理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政府官員、權益相關人及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另外,草案中規定,為加速環境退化地區之復育,未來將劃設「國土復育區」,地區內已放租之公有地應立即收回;除專案核准的生態旅遊相關產業以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