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新提案 要八種化學品從河川消失
歐盟執委會1月31日宣布一項提案,新增15種化合物列入歐盟水資源法律的優先限制清單之中,其中有6種更列入「重大有害物質」(Priority Substances List)。另外,兩種原本已在限制清單中的物質,也提列為重度有害物質。列入「重大有害物質」的化合物,必須在20年內完全去除。總計來說,這次執委會一口氣提列了8項物質。執委會:符合公眾期待歐盟環境執委波托奇尼克(Janez Potocnik)表示,「水汙染問題是歐盟區公民最關切的環境問題之一。個人對這項進展表示歡迎,因為它與人們的期待相符。這15種增加的化學物質必須進行監控,以確保不會對人類或環境健康構成風險。」15種新增有害物質中,有6種列入優先觀察項目,提案中要求在20年內停止排放這些物質進入水中。提案中也包含了對4項目前監控中的物質更高的標準,並且要求禁止另外兩種物質的排放。這是第一次有藥品類物質列入優先去除名單之中。這項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