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蒙潔

  • 公民參與「開發許可的決策過程」,不是參與「環評過程」

    公民參與「開發許可的決策過程」,不是參與「環評過程」

    不論是首創環評制度的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或是歐盟的「環境影響評估指引」、聯合國的「里約宣言」或聯合國主導的「阿胡斯公約」,環評之公民參與的制度設計是公民參與政府之「開發許可的決策過程」,而不是我國環評法第9條公民參與開發商的「環評過程」。根據里約宣言之公民參與環評的制度設計,為了保護自然資源和防止環境污染,應由國家的立法機關立法,授予「行政機關」權力與責任,控管可能破壞環境品質的開發行為。控管的方式是強制可能破壞環境品質的開發行為者,向被授權的政府機關提出開發案申請,申請後根據法定的程序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再由該機關根據環評結論決定是否核發開發許可,整個過程稱為環評程序,也就是被授權的機關核發「開發許可的決策過程」。公民參與環評的制度設計,就是不讓被授權的行政機關獨自作出核發許可與否的決定,提供公民從頭到尾參與此一決策過程的權利,監督政府嚴格控管環評的品質和形成決策的過程,藉以「影響」政

  • 環評:公民參與政府決策過程的權利

    環評:公民參與政府決策過程的權利

    我國對公民參與環境影響評估的認知,與國際間公認的環評制度有些距離。公民參與環評的制度設計,應該是公民參與「政府決策過程」的權利,也就是公民參與政府「核發開發許可之決策過程」的權利,藉以影響政府的決策。但是我國公民參與環評的制度設計,是讓公民參與「開發單位」的環評,讓弱勢的當地居民和資源不足的環保團體和開發單位角力、拉扯、對抗。由於政府只有決策、沒有形成決策的過程,所以公民沒有政府決策過程可參與,遑論藉參與決策過程以影響政府的決策。目前國際間普遍實施的環評制度,是1969年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NEPA)首創的制度。NEPA自1970年1月1日開始實施,根據美國司法部1972年的統計,美國公民和環保團體根據NEPA提起的訴訟案件,遠超過同時期的任何其他環保法律。NEPA的環保功能和威力,很快在國際間引起重視,除了許多國家紛紛仿效外,歐盟在1985年率先制定環境影響評估的國際法-「環境影響評估指

  • 草根氣息的台灣民間檢察總長

    草根氣息的台灣民間檢察總長

    2010年1月21日最高行政法院對中科三期案作出判決,撤銷環評審查結論,是我國環評法實施以來第一件已通過環評審查但被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結論的案子,勢必在我國環境保護史上佔一席重要的地位。中科指的是中部科學工業園區,2002年由行政院核定成立,園區分佈於台中市、彰化縣及雲林縣三縣市。中科三期位於后里鄉都市計畫區南、北兩側,涵蓋台糖后里農場134公頃和七星農場112公頃二塊基地。2006年,行政院核定中科於七星農場籌設計畫,七星基地專供友達光電使用,友達立即開始積極規劃投資興建第二座8.5代廠的深耕計畫。行政院為支持此案,環評審查前多次指示環保署必須在2006年4月前通過環評審查,以利基地趕在5月1日動工。七星基地開發案的開發單位是中科園區管理局,經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國科會,向主管機關環保署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由環評會進行第一階段環評審查。2006年的3月17日,環保署辦理現場勘查,同年3月23

  • 美Duke Energy空污案 「民間檢察總長」誕生

    美Duke Energy空污案 「民間檢察總長」誕生

    美國的空氣污染防治法制定於1963年。隨著環境保護的議題愈來愈受到美國社會的重視,1970年和1977年時,國會大幅修正空污法,最大的特色是提供公民訴訟(citizen suit)的權利,其次是嚴格控管空氣污染源。根據新修正的空污法,新設電廠和經過大幅整修的老舊電廠,必須適用較嚴格的排放標準,希望藉此淘汰老舊的高污染電廠。國會為了減少對業界的衝擊,修正空污法時特別訂定「祖父條款」,符合一定規定的祖父級老舊電廠,只要不進行大幅整修,就可繼續適用較寬鬆的舊排放標準。然而出乎國會意料之外的是,各大電力公司大鑽法律漏洞,以規避「大幅度整修」的方式,大肆擴充老舊電廠的產能,讓享有舊排放標準的高污染祖父級電廠繼續大量供電,而且這種嚴重違法污染空氣的惡劣行徑持續20多年,直到20世紀末。2000年,柯林頓總統8年任期屆滿前臨去秋波,實現環保的政治承諾,由環保署在全國各地的聯邦法院,根據空污法控告分駐全國

  • 小兵立大功:環評的司法審查制度

    小兵立大功:環評的司法審查制度

    編者前言:環境影響評估迭有爭議;美國1969年制定的國家環境政策法(NEPA),是創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法律,我國的環境影響評估法許多的規定,便源自於此。為了讓大家有更深的認識,特邀請美國密蘇里洲律師田蒙潔開闢此專欄,田律師以美國實務案例來說明環評、司法審查、民間參與的位階、政策環評等等,希望能幫助對環境影響評估有更深層思考。美國1969年制定的《國家環境政策法》(NEPA),是創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法律,我國的環境影響評估法許多的規定,便是源自於NEPA。在美國和全世界的環評發展史上,1971年的Culvert Cliffs Coordinating Committee v. United States Atomic Energy Commission案,佔有一席重要的地位,因為該案確立了環評的司法審查制度。中科三期七星基地附近的農民和環保團體,不滿環評會不需進入二階段環評的結論時,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