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

  • 海洋牧者創辦人 遭國際通緝

    海洋牧者創辦人 遭國際通緝

    知名環保團體、海洋牧者,加拿大籍的創辦人保羅華森,9日遭到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知書,也就是強烈希望各國執法單位,將華森逮捕到案,並引渡受審。現年61歲的保羅華森,在2002年,認定一艘哥斯大黎加漁船,違法捕撈鯊魚,進而開船強行阻止,因此被哥國政府通緝,事隔9年,華森2012年5月在德國的法蘭克福機場,落地後立刻被逮捕。後來以25萬歐元交保,準備引渡到哥斯大黎加受審,不過7月底,他違反保釋規定,潛逃出境,行蹤不明,因此國際刑警組織,如今才會發出最高等級的紅色通知書。

  • 不少瀕臨絕種鯊魚 進入美國餐廳

    不少瀕臨絕種鯊魚 進入美國餐廳

    美國一項大型調查發現,有33種瀕臨絕種的鯊魚,取下魚翅成了美國餐廳的佳餚。這項調查從美國各地14個大城市的餐廳,取回魚翅樣本,比對DNA。結果顯示,這些魚翅來自「路氏雙髻鯊」、「錘頭雙髻鯊」、「翅鯊」或「白斑角鯊」等瀕臨絕種或是容易絕種的鯊魚。 美國「皮優環境組織」表示,為提供魚翅,一年要犧牲1700萬條鯊魚。不過,從這項調查可知,魚翅不只進入亞洲人的肚子,也進入美國人的胃。這些高級餐廳提供的魚翅,一碗售價100美元,約合台幣3000元。

  • 鯊魚禁漁區滿週年 宏都拉斯再劃珊瑚岩礁保護區

    鯊魚禁漁區滿週年 宏都拉斯再劃珊瑚岩礁保護區

    本月宏都拉斯慶祝雙洋鯊魚禁漁區(Bi-Oceanic Shark Sanctuary)成立週年,此禁漁區綿延24萬平方公里,橫跨太平洋及加勒比海。宏都拉斯海域是鎚頭鯊、公牛鯊、護士鯊、虎鯊及六鳃鲨等多種鯊魚的棲地。六鳃鲨可以長到5公尺長,出沒於宏都拉斯灣中的Roatán島附近的加勒比海域。研究此禁漁區內面臨威脅生物的學者Stephen Box表示:「因亞洲市場對魚翅的需求致使許多種類的鯊魚瀕臨絕種,亦在瀕危之列的鎚頭鯊棲息於太平洋海域的Fonseca灣,此處有許多鎚頭鯊幼鯊受到保護。」Box解釋:鯊魚是脆弱的物種,儘管他們非常長壽,可是在牠們滿18歲前牠們無法繁殖後代,而且並不多產。Box在宏都拉斯住了將近十年,服務於宏都拉斯的非營利組織海洋生態中心。Maximiliano Bello表示,目前全世界1/3的鯊魚種類是受威脅或是瀕臨絕種。這些大型的獵食者在生態系中扮演了控掌平衡的角色。「鯊

  • 墾丁又現鯊蹤? 衝浪客心驚驚

    墾丁又現鯊蹤? 衝浪客心驚驚

    這幾年陸續傳出有鯊魚出沒的恆春半島近海,17日早上有衝浪客指在南灣北側海域發現疑似鯊魚蹤跡。專家認為大雨過後海水混濁,確實可能吸引鯊魚進入近海,提醒民眾戲水時小心海域狀況。目擊衝浪客小貝說,17日早10十時左右,在南灣北側礁岩區附近衝浪,他在外海等浪時,赫然發現身旁幾公尺外,水面上有一尾約60公分長的魚類,據外型判斷疑似是鯊魚。雖然未受到任何攻擊,但還是嚇到急忙回到岸上。海洋生物達人王凱霆說,最近剛下過大豪雨,河流衝下不少東西到出海口,造成水域混濁,是具攻擊性白眼鮫類喜歡出沒的環境,在國外便有兇猛的公牛白眼鮫利用水災沿河口進內地吃掉鱷魚的紀錄,最近戲水民眾不可不慎。此外,依據目擊者描述的體型,王凱霆也不排除是常見的寬尾斜齒鯊(俗稱沙條)或路易氏雙髻鯊(俗稱紅肉丫髻鮫),這兩種是台灣沿海常見的小型鯊魚,攻擊性低且魚市場常見,目前正好是牠們的產季。墾管處保育課課長馬協群表示,已接獲民眾反映疑似

  • DNA檢測證明 台灣人吃鯊幾乎格「鯊」勿論

    DNA檢測證明 台灣人吃鯊幾乎格「鯊」勿論

    在市場上買的沙魚煙,到底是哪種鯊?民眾可能正吃下珍稀鯊魚,促使海洋生態系加速崩解。荒野保護協會8日公佈愛鯊報告,由志工於全台各地採獲的22種、960隻鯊魚樣本中,近6成鯊魚皆為IUCN瀕危物種紅皮書列入受威脅物種,遠高於預估,台灣人食用鯊魚已達到「格『鯊』勿論」的程度!瀕危紅肉阿髻鮫也吃民眾對於鯊魚的認識都來自沙魚煙,卻不知道吃的是哪一種鯊魚。荒野保護協會與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研究員陳昭倫合作,歷時一年的「愛鯊DNA檢測計畫」,由近1000名民眾資助支持,聘請志工在全台16縣市超市、漁港、菜市場、小吃攤、乾貨店、保健食品店進行隨機採樣,總計採集1000份鯊魚肉,中研院送驗樣本671管驗出570項,成功率高達85%,其中更檢驗出紅肉阿髻鮫,是IUCN列為EN(Endangered)瀕危等級的物種。荒野協會表示,相較於漁業署5月17日公告之DNA採樣測試樣本僅近百管,準確性與參考性較高。這是台

  • 全球41位科學家聯合 呼籲香港立法「魚鰭連身」

    全球41位科學家聯合 呼籲香港立法「魚鰭連身」

    由於國際保護鯊魚的呼聲高漲,今年初,香港海產進出口商會(MPA)以「海洋資源可持續發展小組」署名,在星島日報、明報及東方日報刊登「三大根本」廣告反擊保育組織,聲稱:「鯊魚根本未見瀕危」、「割鰭棄身根本不是捕鯊趨勢」、「宰鯊根本無特別殘忍」。香港護鯊會(HK Shark Foundation)、Bloom、ADM Capital Foundation等團體,特邀請全球共41位研究鯊魚及其生態的科學家發表公開信表示關注,呼籲香港特區政府「應正視鯊魚保育問題,立法規範和監督魚翅貿易,為保護全球海洋生態盡力」。(請見附件)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29日與香港保育組織同步發表聲明,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香港雖然不是鯊魚漁獲的主要漁業國,但卻是掌控全球魚翅貿易大宗的樞紐,全球大約一半的魚翅貿易在香港進行。如果香港海產進出口商會(MPA)真如其廣告署名所示,在意海洋資源可持續發展,並在乎靠著鯊魚貿易維持生計

  • 漁業署保育鯊魚再跨一步:魚翅進口需來自合法漁船

    漁業署保育鯊魚再跨一步:魚翅進口需來自合法漁船

    永續鯊魚資源,台灣再向前一步!農委會漁業署繼推動「鯊魚鰭不離身」措施後,再推「魚翅進口應遵行事項」,即(1)日起,進口至我國的魚翅,必須證明是來自國際區域漁業組織(RFMOs)公告之合法作業漁船、取得漁業署核發之同意文件,才能合法販售。漁業署於5月2日已發布「魚翅進口應遵行事項」,規範魚翅相關貨品進口時,進口商除需檢附申請書等一般進口所需文件外,還需提供進口魚翅捕獲漁船的漁業證照及船舶總噸位文件影本,以及交易證明,證明魚翅來源是RFMOs公告合法作業名單之漁船,且船籍國非為制裁中之國家,漁業署才會核發進口同意文件。包括「供食用之魚翅,生鮮或冷藏」、「供食用之冷凍魚翅」、「乾魚翅」、「鹹魚翅」、「調製或保藏魚鰭(魚翅),冷凍者」、「調製或保藏魚鰭(魚翅),罐頭」、「其他調製或保藏魚鰭(魚翅)」等7項魚翅產製品,都必須符合上述規範。

  • 研究:太平洋礁鯊數量銳減

    研究:太平洋礁鯊數量銳減

    據中央社27日法新電,美國科學家表示,棲息於太平洋『有人居住』島嶼沿海的礁鯊數目已銳減到歷史新低的1成左右。因為礁鯊魚鰭具有利用價值,常遭人類捕捉濫殺。夏威夷大學(University of Hawaii)所進行的調查顯示,與其他太平洋中較原始偏僻的區域相比,夏威夷(Hawaii)、馬里亞納群島(Mariana Archipelago)以及美屬薩摩亞(American Samoa)近海的礁鯊數量出現大幅度減少。夏威夷大學海洋與大氣研究所科學家那頓(Marc Nadon),發表在保育生物期刊(Conservation Biology)的報告指出:「我們估計,在有人居住的島嶼附近,礁鯊數量已大幅下降,與未開發島嶼的礁鯊數目相比,銳減大約9成。」

  • 沙魚鰭不離身漁署稽查漁船

    沙魚鰭不離身漁署稽查漁船

    漁業署推動鯊魚漁獲「鰭不離身」小組,1日兵分多路在屏東、高雄、宜蘭等6個漁港開始取締,漁業署遠洋漁業組人員1日在東港稽查兩艘冰鮮作業漁船,確定相關鯊魚漁獲都鰭不離身,符合漁業署規定。遠洋漁業組技士柯慶麟等人會同縣府、東港區漁會等人員,在東港漁港張貼「鰭不離身」等海報,並宣導及要求漁民遵守政策規定,現場有不少漁民反彈,甚至有漁民當場大吼:「讓漁業署人員上船作業幾天,就知鰭不離身,嚴重影響漁獲作業」。柯慶麟說,有環保團體揭露漁船在海上作業時,取下鯊沙魚鰭後,把活動的鯊魚魚體丟入大海,相當殘忍,為確保鯊魚的漁業資源,政府才決定推動「鰭不離身」政策,也確保漁船不會濫殺鯊魚。他指出,為保護鯊魚,美國及南太平洋許多國家,已禁止捕捉鯊魚,歐盟也可能跟進禁捕,維護鯊魚資源已成趨勢。

  • 鯊魚鰭不離身 違者分階段開罰

    鯊魚鰭不離身 違者分階段開罰

    農委會漁業署30日表示,依「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規定,鯊魚漁獲物以冰鮮方式保存的漁船,4月1日起,鯊魚未能鰭不離身,將罰款或收回漁業執照。漁業署指出,「鯊魚鰭不離身」法規將漁船分為「鯊魚漁獲物以冰鮮方式保存之漁船」、「鯊魚漁獲物以冷凍方式保存之總噸位一百以上漁船」及「鯊魚漁獲物以冷凍方式保存之總噸位未滿一百漁船」等三種類型。漁業署說,當中以冰鮮方式保存鯊魚漁獲物的沿近海漁船,要率先實施,。漁業署重申,已協同地方政府及海巡署共組檢查小組,將分赴重點漁港,執行卸魚檢查,並持續進行宣導工作。上述規定與罰鍰金額對遠洋漁船而言雖不重,但若收回執照1或2個月,甚或要求船長返國接受詢問,期間不能跑船,船東損失會很大,此處罰規範效力大。漁業署補充,雖然上述兩種漁船現在還未適用規定,但遠洋漁船卸貨港口的國家若有相關規定,船家一樣要遵守。  

  • 割取鯊魚鰭 歐盟將嚴格取締

    割取鯊魚鰭 歐盟將嚴格取締

    歐洲聯盟(EuropeanUnion)19日贊同更嚴格的捕鯊規範,以確保漁民遵守禁令,不得割掉鯊魚的魚鰭,然後將牠們丟進海裡活活淹死或流血致死。歐盟自2003年起禁止割下鯊魚魚鰭,不過1項豁免令讓持有特殊許可的漁民,得以在海上割掉鯊魚身上的魚鰭,然後把無鰭鯊魚一同載回來,或是載到不同港口卸貨。在布魯塞爾集會的歐盟漁業部長,贊同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的提議,強制漁民將鯊魚完整無缺運至港口。歐洲議會(EuropeanParliament)如今必須開始審理這項提議。雖然割取鯊魚鰭的行為在歐盟海域與船隻上遭到禁止,但漁業部長發表聲明說,「仍然可能在船上進行,讓管制的有效性受到質疑。」亞洲對魚翅羹的喜愛,被視為對鯊魚的一大威脅,海洋保護團體表示,為了滿足人類的口腹之慾,每年有高達7300萬條鯊魚遭獵殺。

  • 「鯊魚鰭不離身」正式上路 漁業署4月1日開罰

    「鯊魚鰭不離身」正式上路 漁業署4月1日開罰

    台灣「鯊魚鰭不離身」措施,即將上路。為了兼顧海洋資源永續與飲食文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19日發布「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今起為加強宣導的緩衝期,4月1日將正式開罰,違反規定者,初期處以罰鍰,之後最重可處以收回漁業執照之處分。台灣是全球排名第4大的捕鯊大國,為了杜絕「只取魚鰭,丟棄魚身」的finning現象,台灣捕鯊政策從「魚鰭與魚身重量比例不超過5%」躍進到「鯊魚鰭不離身」,這是繼美國、哥斯大黎加、巴拿馬、薩爾瓦多、哥倫比亞及智利等國之後,亞洲的第一個實施國家,對於全球海洋保育是極為重要的一步。目前國際漁業管理組織對鯊魚的養護管理,對於數量較少的鯊魚物種採取禁捕措施,而未列入禁捕之鯊魚則採取漁獲物卸載時,鰭與魚身之重量比例(鰭身比)不得大於5%等措施,只是「鰭身比不得大於5%」的措施,仍存有finning、無法永續利用魚業資源之情形,因此以「鯊魚鰭不離身」進一步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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