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屏大湖

  • 誇張!行政院版「南部供水穩定條例」享環評豁免權?

    誇張!行政院版「南部供水穩定條例」享環評豁免權?

    水利署為預防南部地區缺水,提出「南部地區水庫活化及供水穩定特別條例」,提撥特別預算500億元,其中夾帶近200億元推動「吉洋人工湖一期計畫」。由於吉洋人工湖爭議過大,環保團體要求水利署不應趁著南部缺水夾帶條例過關,應進一步評估吉洋人工湖的必要性,以及對環境及民眾的影響。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表示,特別條例因朝野立委及行政院都很關心,因此未經委員會審查直接進入朝野協商,3月29日首度協商並未通過,因為立委要求水利署應再詳細說明預算使用細目,預計4月8日再度協商。特別條例預計推動期間從2010年到2015年。主要用於曾文水庫、烏山頭水庫、南化水庫的上游集水區保育治理,水庫更新改善,處理水庫淤積、土石安定。另外在新水源開發項目,重點項目是「吉洋人工湖一期計畫」。吳約西表示,由於水庫清淤短期內無法完全回復原來的蓄水功能,因此有必要多管齊下,包括開發吉洋人工湖一期計畫、臨海汙水回收再利用、推動節水、甚至

  • 南部供水穩定條例 夾帶「吉洋人工湖」計畫

    南部供水穩定條例 夾帶「吉洋人工湖」計畫

    水利署為預防南部地區缺水,提出「南部地區水庫活化及供水穩定特別條例」,提撥特別預算500億元,其中夾帶近200億元推動「吉洋人工湖一期計畫」。由於吉洋人工湖爭議過大,環保團體要求水利署不應趁著南部缺水夾帶條例過關,應進一步評估吉洋人工湖的必要性,以及對環境及民眾的影響。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表示,特別條例因朝野立委及行政院都很關心,因此未經委員會審查直接進入朝野協商,昨天(29)首度協商並未通過,因為立委要求水利署應再詳細說明預算使用細目,預計四月八日再度協商。特別條例預計推動期間從2010年到2015年。主要用於曾文水庫、烏山頭水庫、南化水庫的上游集水區保育治理,水庫更新改善,處理水庫淤積、土石安定。另外在新水源開發項目,重點項目是「吉洋人工湖一期計畫」。

  • 地下水文監測 高屏大湖興建依據

    地下水文監測 高屏大湖興建依據

    行政院為了替代美濃水庫的興建,計畫在高屏兩縣的交界處興建高屏大湖,預計供水高雄市每日34萬公噸。從去年年中開始,南區水資源局就在開發區進行地下水文監測追蹤,這個試驗的結果將會作為是否興建高屏大湖的重要依據。高屏大湖預定地中有兩個大小不同的試驗池。這個在去年豐水期,引進荖濃溪水所做的灌注試驗,證明了當地豐沛的水量。接受委託試驗池計畫的屏科大土木系教授丁澈士指出,根據試驗結果,除了做實體的地表開挖,設置地下水井也是一個好方法。高屏大湖興建的目的,是為了在豐水期時,將荖濃溪水引入人工湖,以利於枯水期使用,為期一年的地下水文流動測試,印證了地下水位在豐水期時,距離地表不到2公尺,這麼短的地表差距,還要向下挖12公尺來興建人工湖,到底有沒有必要。

  • 開挖高屏大湖 居民反對

    開挖高屏大湖 居民反對

    經濟部水利署為因應大高雄地區的用水需求,規劃在高屏兩縣交界的700公頃台糖土地開挖高屏大湖,人工湖未來採BOT方式以標售砂石方式做為工程經費,預估標售砂石的收益將達新台幣100億元。南區水資局7日在旗山鎮召開人工湖試驗池說明會,居民擔心開挖12公尺深的人工湖,對生態環境和地下水源造成嚴重破壞,堅持反對,要求立即停止高屏大湖工程計畫。

  • 反高屏大湖抗爭紀事:民眾獲兩項承諾

    反高屏大湖抗爭紀事:民眾獲兩項承諾

    4月28日,反高屏大湖自救會發動了第一次的陳情、抗議行動,參與者主要來自吉洋里、瀰力村、廣福里、三廍村,由各村里長帶領約160名,陸續前往高、屏兩縣政府與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第二辦公室,請屏東縣吳應文縣長、高雄縣楊秋興縣長,為縣民主持公道,向中央表達反對立場,同時抗議水利署橫柴入灶,破壞水、土,官商勾結,謀取砂石暴利!當天生態屏東行動小組、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高雄市柴山會等民間團體也前往聲援。 除了陳情、抗議的行動外,屏東縣東寧國小四年級小朋友並在縣府前宣讀兒童宣言《請給我們這樣的土地》,聞者無不感動(朱玉璽老師策劃);另外在南水局則頒贈「700甲土地的劊子手」的大獎牌給水利署,南水局副局長彭合營帶著尷尬的笑容接受。 這次的行動,在屏東由副縣長古源光接見,高雄縣由縣長楊秋興接見,雖然都讓陳情人士等了近一個鐘頭,但最後都有了善意回應。

  • 政府不顧政治承諾 高屏大湖(吉洋人工湖)開發在即!

    政府不顧政治承諾 高屏大湖(吉洋人工湖)開發在即!

    附錄二:93年11月1日,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五組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三委員會第一次聯席審查會,立法委員曹啟鴻立委與經濟部次長尹啟銘及水利署長陳伸賢在立法院的詢答。附錄二:93年11月1日,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五組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三委員會第一次聯席審查會,立法委員曹啟鴻立委與經濟部次長尹啟銘及水利署長陳伸賢在立法院的詢答。高屏大湖(吉洋人工湖)由於是設於平地,一直被視為破壞力較輕微的開發案,但是經民間調查評估,本區豐水期地下水位僅約2公尺,開挖深度卻達12公尺,一旦開挖形同將700公頃地下水暴露地表,豐水期裝滿地下湧出的水,枯水期則為乾枯的大坑洞,等於挖了口超大水井,直接取用地下水,因而水資源專家評論本案是「多此一舉」。人工湖開發完成後,700公頃良田頓時成了5個大坑洞,完全不可能回復,此一損失,至今仍未有任何評估;再者開發的7年

  • 新十大建設?

    新十大建設?

    一群環保媽媽們,來到立法院前抗議,控訴「五年五千億,新十大建設」中的「蘇花高速公路」與「四大人工湖」將毒害我們的母親──台灣。沉寂4年的環境運動開始甦醒,環保團體將展開一波又一波的抗議行動…… 雲林大湖:一張選舉支票雲林縣民進黨籍立委蘇治芬認為「雲林大湖是選舉的產物」,是陳總統競選期間,由縣政府提出來的計劃。雲林鳥會常務理事張子見則認為「雲林大湖是選舉綁樁的工具」,他更點名幕後推手是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張子見表示,雲林大湖原本規劃為中部科學園區的遊憩使用,因為欠缺經費而冷凍在縣政府,張景森幾趟雲林之行,便把它包裝成平地水庫的方式來列入新十大建設。動輒百億經費的雲林大湖,如果是一張必須兌現的選舉支票,究竟誰是付費者?誰才是受益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