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三有名錄」還應存在嗎? 從保護動物走向保護生態的反思
中國新「三有名錄」徵求意見稿最值得討論的話題,恐怕不是野豬被排除,而是這個名錄本身存在的必要性。2021年12月10日,中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網站發布了一則消息,稱《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即將在近期進行修訂,希望社會公眾廣泛提出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25日。這份徵求意見稿新增了680種陸生野生動物,同時移除了一部分在2021年初升級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轉為水生動物進行保護的物種,並修正了舊版本名錄中的科學性和常識性錯誤。但大眾和媒體的注意力,卻被一個細節吸引——徵求意見稿將野豬(Sus scrofa)移出了名錄。此外,徵求意見稿以可疑的理由,排除中華鼢鼠、巨嘴鴉和小嘴烏鴉,也引起了一部分動物保護工作者和大眾對它所採用的收錄原則質疑。但未被充分討論的是,「三有名錄」在中國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律體系中,扮演著什麼角色、它是否有利於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