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安管制的五大困境
日本福島發生核災,存在核輻射的不確定因素,引起各國政府的恐慌,可能進一步影響國際社會未來核能發電的政策;也讓國人與負責核安原能會,開始省思與體檢我核安管制機制。筆者針對該議題曾進行專案研究,發現目前核能安全管制存在以下五個困境。一、原能會存在定位困境:目前原能會主要被定位為技術機關,核能發電固然有其科學專業性與複雜性,所以主要人力資源係以核子工程為主體。但核能安全機制則涵蓋人文與社會因素,所以在政策形成與設計過程,應有更多非科學技術的考量。也可能因為原能會的科技屬性定位,因此出現「複合性災害,不在原能會管制範圍之列」的說法。再者,因為台灣核能科技需要的人才不多,國內核能相關科系不多;或者,核能科技人才自成小型的(封閉)社會,管制機關(原能會)與被管制機關(核能廠)於是學術近親的微妙關係。二、原能會存在管制困境:由於台電(核電廠)係國營企業,屬經濟部管轄範圍,原能會和核電廠並非一條鞭制的官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