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 正式上路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經苗栗縣議會三讀通過;縣長徐耀昌感謝議會支持通過,條例對人民只有獎勵,不會有限制,期許縣民一起包容、愛護瀕危野生動物,為全國標竿;縣府也會盡速訂定獎勵補助辦法及成立石虎保育推動小組,積極為石虎及地方進步努力。苗栗縣是保育類瀕臨絕種野生動物石虎重要棲地,縣府曾兩度提保育草案,都被議會退回。佔議會多數席次的國民黨團被外界視為阻擋主因,飽受批評,黨團在日前會期主動提案;而民進黨團及無黨議員組成的議會改革連線於本屆也提出不同版本。兩版本經縣議會審查小組併案審查,議員充分溝通、化解分歧,逐條討論協商出最後版本,於12月10日送交大會順利完成三讀,並於27日由徐耀昌簽核。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包括針對調查後已知生存於縣內石虎出沒之地區擬定相關規範,最主要規範縣府進行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1000公尺以上,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