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國國民信託組織的百年歷史(三): 營運特色
雖然英國國會給予國民信託可以宣告名下財產不可讓渡(inalienable)的權力,又給予財稅減免、可以申請國家樂透基金等補助,種種優惠都讓國民信託組織就像先天資質優異的幸運兒擁有許多資源,但國民信託組織在發展的過程中有很多值得我國文化資產或環境保護借鏡之處。以下就英國國民信託組織外部連結和內部組織的成功特色作分析。一、外部合作1.團結力量大──與多個目標相似的團體形成強大結盟在初創階段,三位創辦人已經和當時致力耕耘文化資產保存團體的領袖合作,也使後來英國國民信託組織的理事會組成成員多是當時其他保存團體指派的代表人。在1971年法案中,因為會員要求改革,導致理事會裡一半的成員由會員選出(the elected members),另一半的會員(the appointed members)維持由其他保存團體(the Appointing Bodies)提名指派。如此與其他類似目的的組織形成強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