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污子法修訂工程繁浩 施行草案公聽 石化業者:通報流程過於繁瑣
去年空污法修法通過後,包含污染源管制、加重罰則、追討不法利得與吹哨者條款以及總量管制等等重大改變,影響所及有118條子法需要修改。為加速落實新法,環保署今(12)日,針對《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等子法修正草案,召開公聽研商會議。縣市環保局代表及第一線執法人員出席提出建議。部分石化業者則指出,對於大量排放空污的標準認定不明確以及通報流程過於繁瑣,可能會造成將來實務上窒礙難行。空保處副處長謝炳輝則說,會儘可能蒐集各界的意見,以利環保署評估及討論未來如何落實空污法的管理與監測。參考國內外案例 釐清過往執法爭議為配合2018年8月1日三讀通過的空污法,環保署參考《水污染防治法》及過去的執法疑義、訴願判例等內容,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修正後共計47條。草案中依空污法第五條授權縣市政府劃定空氣污染防制區,並應至少每四年檢討一次。空污法亦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應擬訂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在細則中參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