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政策

  • 首批特定水保區 六月底公告

    首批特定水保區 六月底公告

    水土保持法通過後劃定的特定水土保持專區已預計在今年六月底公告。農委會十六日指出,首批公告範圍將以去年賀伯颱風受災最重的陳有蘭溪上游為主,包括郡坑、豐丘及神木村等三處土石流災害危險區,以及各地主要水源區週邊區域。一旦被列為特別保護區,將全面禁止任何開發利用。 根據水土保持法的規定,農委會必須劃定特定水土保持專區,並依保護程度分為一般保護區與特別保護區,前者採限制開發,後者全面禁止開發利用。目前農林廳已初步擬定各專區劃設範圍,將於近期內提報農委會,在六月底前正式公告。農委會指出,此次劃定範圍以各處土石流最主要危險區為主,目前陳有蘭溪上游的郡坑已完成土石流預警系統,預計五月底及六月底還會陸續完成豐丘及神木村的預警系統。屆時並將公告這三處地區為特定水土保持專區,明令限制或禁止開發利用。環保署等相關單位也已就各地主要水源區展開調查,近期內將依調查結果,與農委會共同研商列為專區的保護範圍。農委會表示,

  • 飛彈與核為鄰 原委會無「法」反對

    飛彈與核為鄰 原委會無「法」反對

    國防部規劃將愛國者飛彈基地建設在核能二廠附近,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十五日指出,原子能法並沒有規範飛彈基地不能設在核能設施附近,依法原委會不能反對。至於飛彈基地是否會危及核能安全?官員表示,若敵軍以飛彈攻擊台灣,應不致以核能電廠為目標,因為此舉會引起國際共憤。 原委會官員指出,至目前為止,原委會都沒有接獲國防部將在核二廠附近設置飛彈基地的相關訊息,但據了解,國防部飛彈基地設置地點距離核二廠有二點七公里,在原子能法規範的二點五公里低人口密度區禁建範圍之外。官員表示,現行原子能法對低人口密度區的禁建限制是採列舉式,規定低密度區得供居民居住,但各級政府及及公司團體,不得在該區內規劃或設置新社區、工廠及學校。新修訂的原子能法草案雖增列不得建設導致大量人口聚集的設施,但預定設置的飛彈基地已在二點五公里以外,超過原子能法能規範的範圍。官員同時指出,核能電廠是民生用途,兩國發生戰端應不致會攻擊核能電廠。敵人

  • 六輕隔離水道縮減案 延後審查

    六輕隔離水道縮減案 延後審查

    經濟部工業局原訂在本週就台塑提出六輕隔離水道 縮減建議案召開的審查會,六日決定延後召開,至於延至什麼時候,經濟部則 未做成最後決定。然而在台塑漳州電廠投資案急轉彎,外界傳出經濟部與台塑 的 條件說,經濟部在此敏感時刻延後六輕隔離水道審查會的低調做法,已引起 外界高度關切。經濟部工業局長汪雅康六日解釋,延後召開,純粹是因為台塑迄今未將其六輕隔離水道由500公尺縮減至100公尺的「研究報告」,送經濟部工業局,以致來不及趕在今日召開,沒有任何「政治」因素。至於何時就台塑六輕隔離水 道縮減案進行審查,將俟台塑的書面報告送達時間,再做決定。經濟部高層官員透露,雖然台塑在意六輕隔離水道縮減案,但在六輕隔離水道縮減與否,已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下,經濟部此刻對六輕隔離水道做任何決策,動輒得咎,尤其是六輕隔離水道縮減,攸關當地後代子孫居民的生命安全 ,因此儘管台塑明確表示根留台灣行動,但在此敏感時刻做任何縮減

  • 監委關切 保利龍禁令鬆綁

    監委關切 保利龍禁令鬆綁

    在監察委員翟宗泉關切下,環保署日前公告停止適 用「各級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不使用發泡包裝容器實施要點」。未來保利 龍免洗餐具及包裝容器可以再度進軍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 對於這項禁令的解除,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主婦聯盟等國內環保團體都表 示不滿,他們認為,如此一來,國內環境將為保利龍所吞噬。有鑑於國內免洗餐具氾濫,造成國內環境污染問題,民國81年趙少康擔任環保署署長時,首先提出政府率先禁用保利龍要點草案;接任的環保署署長 張隆盛也支持該政策,行政院乃於民國82年12月2日正式核定「各級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不使用發泡容器實施要點」,要求所屬機關學校福利社,禁 止販售使用保利龍容器的物品,由行政機關帶頭做環保。在禁用政策確定之後,保利龍業者四處向監察院及立法院檢舉,指責環保署 的政策不當,監察院並於84年初正式通過由翟宗泉委員所提的糾正案。監 察院認為,依照中央標準法規定,凡是涉及人民權利義務

  • 廢物回收 基金會不可營利

    廢物回收 基金會不可營利

    國內各項廢棄物回收基金會一再傳出回收造假弊端 ,環保署二十三日決定,要求各回收基金會不得繼續利用廢棄物回收業務從事 營利行為。包括鐵罐回收基金會總幹事郭明雄、惜福基金會執行長徐自恆、以及負責鋁罐回收相關人員與業者等多位實際負責回收人員上週末陸續遭到刑事警察局偵四隊以偽造文書、詐欺等相關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對於這些回收基金會弊端,環保署表示,目前已經進入司法階段,不便表示意見,但整頓回收市場工作刻不容緩。環保署強調,新修正廢棄物清理法明確禁止回收基金會繼續從事回收業務之營利行為,近日內將正式行文告知業者這項措施,以解決目前國內一再傳出的回收造假弊端。不過環保署也表示,由於新修正法律才要公佈,在建立新的回收制度之前,可能會產生短暫的混亂現象,環保署已加速研擬各項相關辦法,希望新制度能在六月十五日正式上路。

  • 連戰計畫明年七月開徵水污費

    連戰計畫明年七月開徵水污費

    副總統兼行政院院長連戰二十二日在出席時報文教基金會與中國時報系所共同策劃的「河川與社區研討會」時指出,政府將開徵水污染防治費,加速興建污水下水道。 根據環保署的規劃,未來水污染防治費將依照用水量多寡徵收,估計一年水污費可以徵收一百億元左右,對於提高國內污水下水道建設普及率助益甚大。環保署表示,開徵辦法將在今年年底公佈,預定明年七月起由各地方政府徵收 。此外,興建污水下水道也是解決家庭污水問題最重要公共建設,與美國、歐洲、日本等國家相比較,台灣實屬偏低。因此,未來政府將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徵收水污染防治費,並優先利用於污水下水道興建,以徹底改善河川污染源 ,創造清淨的生活環境。

  • 偵查鋁罐回收弊案 朱安雄之兄朱安泰移送法辦

    偵查鋁罐回收弊案 朱安雄之兄朱安泰移送法辦

    偵辦環保回收弊案的刑事局偵四隊二組,前日偵結廢鐵罐回收弊案移送三十八名涉案人後,在偵查鋁罐回收弊案上,二十二日亦有突破進展,專案人員查得前監委朱安雄之兄朱安泰主持的「峰安」金屬公司,涉嫌以上億元人頭支票向鋁罐回收商購買發票逃稅,而鋁罐回收商則持「峰安」的認購証明單向愛鋁基金會詐領補助款達二千七百萬元。刑事局昨日將朱安泰、公司會計黃惠萍、朱麗琴及人頭戶陳守、陳振榮等,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刑事警察局偵四隊偵二組專案人員在偵查鋁罐回收弊端中,查知此犯罪結構體如同偵查告一段落的廢鐵罐回收弊端;鋁罐回收商以假出貨真賣發票,取得再生工廠的認購証明,再持向「愛鋁基金會」詐領回收推廣費。而專案人員在調查時發現,佔全台百分之八十鋁罐回收再生的高雄「峰安」金屬公司,向回收商購買發票所開立的支票,多是人頭票,金額高達上億元。朱安泰等五人經警方偵訊後,分依詐欺、偽造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刑

  • 空污法逾期倍增罰鍰 半年後失效

    空污法逾期倍增罰鍰 半年後失效

    環保機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簽發的罰鍰告發通知書,載明通知書不得作為訴願之依據,大法官會議21日作成釋字423號 解釋認為違憲,不符憲法保障人民訴願及訴訟權利之旨。另外,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罰鍰標準,有關逾期倍增裁罰金額部份,大法官解釋亦認為逾越母法授權,應自昨日起至遲於屆滿六個月時失效。本件解釋案是台北市民徐念紹所聲請。83年10月17日,徐某之兄騎徐某所有的機車行經台北市和平西路,經台北市環保局的衛生大隊檢驗結果,認為違反空氣污染法,即當場簽發告發單,該告發單上之注意事項欄之一,規定 「本通知書不得作為訴願之依據」。告發單上又載明:依空氣污染罰鍰標準第五條規定,逾越十日到案接受裁決處罰之罰鍰,為十日內接受裁決處罰之雙倍;逾越卅日接受裁決處罰者,為十日內接受裁決處罰者之四倍。至於罰鍰標準以罰鍰數額倍增之形式科罰,大法官解釋亦認為,縱有避免將來強制執行困擾等考量,但母法既然無規定、亦未授權

  • 環署再核定十座 民營焚化爐

    環署再核定十座 民營焚化爐

    為解決國內垃圾問題,環保署決定在台北、桃園、 澎湖、花蓮、雲林、彰化、台東、台南、台中及南投等十個地區,設置十座民間投資營運的焚化爐,民間投資金額預估將超過四百億元以上,完工之後預計每天可以處理四千公噸以上的垃圾。環保署說,十座民間投資營運焚化爐完工之後,屆時國內共計有四十座焚化爐,每天預計可以處理的垃圾量將高達三萬公噸以上,國人將可以揮別垃圾大戰夢魘。環保署表示,公有焚化爐完全由政府投資興建,民有焚化爐則由民間投資, 政府保証二十年經營權利,投資費完全反映到垃圾費中。民營焚化爐分二種, 第一種是BOO,民間自備土地,第二種是BOT,土地由政府提供,其餘由民間投資,二十年後,民間所興建的設備,必須無償捐給當地政府。環保署署長蔡勳雄表示,目前多數業者偏好BOO,因為營運二十年期滿後,焚化爐仍屬於業者所有,即使不處理家庭垃圾,也可以處理事業廢棄物。

  • 垃圾處理 焚化為主掩埋為輔

    垃圾處理 焚化為主掩埋為輔

    政府決策已經決定未來台灣地區的垃圾處理將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政院長連戰昨日並要求,垃圾焚化廠的興建應以「民營化」與「本土化」為目標,環保署和工業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輔導業者落實 技術轉移。連戰昨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政務委員楊世緘所作「加速興建垃圾焚化廠與衛生掩埋場」及「加強開發水資源」執行檢討報告後,做了以上表示。不過連戰特別關切垃圾焚化廠民營化的過程,他指示應輔導業者落實技術移轉,擺脫對外國的技術依賴。連戰同時也對水資源建設做出政策裁示,認為本案是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之一,攸關民生與產業發展,應全力支持推動。就長期而言,水資源管理也應該包括水價合理化、開發資金的籌措等,都應有良好規劃,並逐步推動,希望經濟部協調相關單位,積極推動。

  •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三讀 對不實申報者將加重處罰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三讀 對不實申報者將加重處罰

    立法院11日三讀通過「廢棄物清理法部份條文修正案 」,未來廢棄物資源回收工作,不再由業者壟斷,將開放全民參與。環保署長蔡勳雄強調,將在三至六個月內完成有關的回收處理辦法,為使 業者確實負起繳交回收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對不實申報者,將加重處罰,並強制執行,相信未來對垃圾減量和促進資源回收工作,應有正面助益。根據新通過的法案,修正重點包括:第一,將打破業者壟斷局面,建立「認貨不認人」制度,以造福眾多的拾荒者。第二,解決回收造假的問題,授權環 保單位可以請求當地稅捐單位協助追查營業量造假行為。第三,解決業者偽造 回收數量的稽查問題。第四,徹底解決現行回收基金會弊端,在修法後一年內,各回收基金會必須 把剩餘的回收基金繳交至共同基金,以徹底解決目前回收基金會人謀不臧等問 題。第五,回收共同款公開透明運作。在新法中,基金由業者繳交,並委託金融 機構保管運用,該基金用於實際支付回收留用、再生利用以及認證

  • 環境稅與資源稅、收入與幸福

    環境稅與資源稅、收入與幸福

    范.梭伊斯特(Van Soest)和狄.維特(De Wit)於一九九一年發表的著作中,對永續稅捐系統的潛在性做了初步研究,從財政的觀點考慮環境稅的可行標準。他們認為環境稅的基礎應為:初期的研討認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