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憂漁法受限制 苗栗漁民不挺白海豚保護區
劃設「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林務局保育組前天(5日)第一站來到苗栗縣通霄鎮,與南龍、通苑漁會漁民意見交流。一向以團結聞名的苗栗縣漁民,對於漁業署多項政策執法不力表示不滿,懷疑一旦劃設保護區,保育團體不斷施壓下,可能連流刺網都不能使用,將不利於漁民,因此堅決反對劃設保護區。野保法第8條恐影響漁民權益依傍台灣西岸生存,族群數估計約78隻的中華白海豚,因國光石化開發將影響其生存而讓國人意識到其困境,保育主管機關也積極尋求保育方案,並初步研擬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劃設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一旦劃定公告後,區域內之所有開發利用行為,都必須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及其施行細則5、6、8、10條辦理。學者建議劃設範圍為:苗栗龍鳳港以南、台中梧棲港以北,離岸1浬;台中梧棲港以南、彰濱工業區以北,離岸2浬;彰濱工業區以南、雲林麥寮港以北,離岸3浬;雲林麥寮港以南、嘉義外傘頂洲以北,離岸2浬。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