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訪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肯定林務局野溪治理落實「生態友善機制」與公民參與
前言:2015年9月,聯合國的永續發展會議(U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ummit)發表「里約宣言」,通過了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研擬17項目永續發展目標,強調在兼顧「經濟成長」、「社會進步」與「環境保護」等三大面向之下,開展積極的行動方案,以致力達成人類與地球共榮的未來藍圖。其中,永續發展目標第15項特別強調,為保護、維護及促進領地生態系統的永續使用,永續地管理森林,對抗沙漠化,終止及逆轉土地劣化,並遏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希望到2020年,根據國際協議規定的義務,保護、恢復和可持續利用陸地和內陸的淡水生態系統及其服務,特別是森林、濕地、山麓和旱地。於此同時,林務局及所屬各林區管理處統整過去在水庫集水區辦理治理工程、生態保育及造林業務推動生態檢核的經驗,積極於國有林相關治理工程納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