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淨空氣法

  • 美環保局:煉油廠的空氣污染不需特別管制

    美環保局:煉油廠的空氣污染不需特別管制

    美國環保局(EPA)23日表示,在最近的分析報告中發現,從煉油廠所排放的空氣有毒物質,對於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威脅很低,沒有進一步管制的必要。美國環保局是以空氣清淨法案的部分規定,對煉油廠所排放的空氣有毒物質進行分析,並以1995年「最大可達控制技術」(maximum achievable control. technology, MACT)中要求工業設備必須減少排放有毒空氣污染物的標準,來檢測煉油廠潛在的危險性。在此分析結果的基礎下,美國環保局提出了2個方案,用以控制煉油廠的有毒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第一個方案為,維持原案、不採取額外措施,因為煉油廠可能造成的風險很低,而且尚在可接受的範圍內。第二個方案為,針對特定的貯存槽或廢水處理單位,必須削減更多有害空氣物質的排放。

  • 阿諾將為加州機動車減排案與美國聯邦興訟

    阿諾將為加州機動車減排案與美國聯邦興訟

    加州州長阿諾史瓦辛格6月13日警告美國環保局,表示一項有關加州嚴格的機動車溫室氣體排放標準的法律訴訟將無法避免,除非環保署在2007年10月24日前決定是否讓加州的標準通過。2004年加州開全美首例,實施汽車溫室氣體減排規定。這項法規要求在京都議定書減排標準年的2012年之前將加州的二氧化碳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量減少22%,並在2016標準年之前要減少30%。美國環保局局長強森(Stephen Johnson)6月8日告訴美國眾議院全球暖化特別委員會,他打算等到明年稍晚再決定是否簽署此機動車廢氣排放管控法規。在13日給強森的公函中,史瓦辛州長表達了對法案簽署延遲的抗議。他也指責美國聯邦運輸部官員在這星期串聯國會議員,要求他們對這項加州對抗全球氣候變遷的努力投反對票。

  • 美2006年6項重大污染源明顯改善

    美2006年6項重大污染源明顯改善

    根據美國環保署4月30日所公佈的最新數據指出,2006年初步的空氣品質和排放量數據,顯示其國內的空氣品質長期以來持續地在改善。在清淨空氣法案的權限下,美國環保署針對6大重要污染源——二氧化氮、臭氧、二氧化硫、微塵、一氧化碳和鉛,訂立了國家空氣品質標準。自1970年以來,這6項污染源的排放量已減少一半,每項污染源的國內平均排放濃度也低於其對應的空氣品質標準。在部份監測地點的年均污染程度,的確還是有一項或一項以上的污染源排放量超出空氣品質標準,而臭氧和微塵則是最常見的污染問題。改善情況方面,以一氧化碳排放量改善最多,以1990年的排放標準值為基準,減少了62%,鉛減少了54%,二氧化硫則是減少53%。環保署指出,隨著6大污染源排放量下降,以及形成六大污染源複合物的減少,美國經濟仍持續繁榮成長。

  • 巡查員不足 影響美國空汙法執行效率

    巡查員不足 影響美國空汙法執行效率

    美國兩個非營利研究與教育機構,在檢視國內對於清淨空氣法的執行過程後指出.美國人口最多的10個州裡,有超過半數以上的居民,身處於空污指數經常性超過聯邦安全標準的環境之中。

  • 美國最高法院審理杜克能源空氣污染案

    美國最高法院審理杜克能源空氣污染案

    美國最高法院15日同意審理杜克能源公司(Duke Energy)被訴案件。本案杜克能源被控違反《空氣清淨法》(Clean Air Act)「新污染源」條款之規定。「新污染源」條款制定於1977年,要求發電廠及工廠擴充廠房設備以致增加新污染排放源之時,必須更新其空氣污染控制設備。

  • 意圖規避清淨空氣法 布希新法規遭法院否決

    意圖規避清淨空氣法 布希新法規遭法院否決

    布希政府近日欲以制定新法規的方式,放寬對17,000個工業設備的空氣污染管制標準,其中包括燃煤火力發電廠和石油精煉廠,而該法規已在17日遭到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凍結,法院也以相當嚴厲的言論,斥責該法規與清淨空氣法的淨化空氣精神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