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評母法修法公聽 空污總量爭論延燒台北場
環署20日下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法》台北場公聽會,會前民間團體便對草案中的第28條第一項第二款提出意見,指出該項有關改善污染設備,不該以「不超過空污總量」為由,讓增加產能及變更製程等可改以「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認為此舉對空污的實際減量無益,主張刪除這個修正。不過,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卻認為,民間從子法環評施行細則修正與上週高雄場的討論中,早已相當明確的表達反對意見,環署也已經相當瞭解。因詹順貴在會前致詞,便提醒與會者不需糾結此項,請對其他修正的部分提出意見。不料,卻再次引起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等人的不滿,起身舉起要求刪除該項的海報,而簡報就在這樣的對峙中展開。此次環評法修法,詹順貴表示主要著力在提出強化政策環評功能、增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角色功能、明訂環評委員迴避規範、明確書件展延補正規定、檢討修正環評審查結論效期、新增得變更或廢止環評審查結論、檢討修訂環評追蹤監督機制、增列應環評之開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