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月光違法排汙案二審無罪 環團:凸顯執法輕率
2013年底日月光半導體因違規排放廢水染後勁溪案,遭檢方起訴,全案進入二審,高雄地方法院29日逆轉一審判決,5名被告全部改判無罪,民情譁然。環團指出,判決無罪主因在缺乏過往污染調查歷史資料,法院無從認定日月光長期污染之影響,也凸顯市府執法過程輕率,呼籲政府加速建立「污染指紋庫」,並即時公開「污染監測資訊」。日月光排放超標廢水,污染後勁溪。照片來源:公共電視「我們的島」。一審輕判 二審無罪蘋果日報報導 ,2013年底日月光半導體因違規排放廢水染後勁溪案,遭檢方起訴,去年10月高雄地院依《廢棄物清理法》判K7廠廠長蘇炳碩等4人各1年4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另名工程師何登陽無罪,檢方認為判太輕提上訴,不料高雄高分院29日逆轉改判5人全部無罪,理由是起訴及一審適用法條錯誤,日月光排放廢水應適用《水污染防治法》,但案發時《水污法》對排毒廢水並無罰則,因此判無罪。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