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地主大佃農 老農不愛
農委會的「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已行文各農會開始推動,但許多農民仍有疑慮,擔心農地長期出租給佃農「以後會收不回來」,且獎勵休耕制度,也讓許多農民情願領休耕補助、不願出租農地。彰化縣和美農會總幹事郭德勝說,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立意佳,但初期並不好推動,因為老農普遍存有早期三七五減租的印象,仍擔心農地出租會收不回來,農會已加強對農民宣導,在租賃契約下,絕不會有農地收不回來情況。「小地主大佃農」為了活化休耕地,針對2006、2007年休耕農地若出租給承租戶耕作,承租一年的農地政府補助每公頃3萬5000元租金,承租戶自行負擔1萬元租金。若租農地3年以上,政府每公頃補助4萬元,承租戶負擔1萬元,農民每期每公頃就可拿到5萬元。不過若非2006、2007休耕地,政府僅補助承租戶租金利息。「要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休耕制也應再檢討。」郭德勝說,因為政府同時有休耕補助,每公頃補助4萬5000元,有些農民情願選擇休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