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報即拆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 不容私闢休息區
高雄市民一向把壽山(柴山)當作後花園,長期以來私闢建多處休息空間,部分雖立意良善,但私設水泥化平台的問題,在壽山成立為國家自然公園後,已不容許存在,管理單位決定嚴厲執法,還給壽山自然面貌。壽山國家自然公園開園至今,雖已公告禁止私自搭蓋違建等事項,仍有民眾違規私建水泥平台。近日管理處即發現民眾私設水泥平台,經張貼公告違規通知,24日著手拆除,並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若查獲嫌疑人,將吃上3000元罰單。壽山國家自然公園於2011年12月6日開園後,陸續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訂定「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並於已於6月22日經內政部公告實施,包括餵食獼猴、流浪貓狗及私自搭蓋違建等,都在禁止事項中。即使如此,仍有民眾不聽勸阻,執意違反規定,14日國家公園警察隊於例行巡查勤務發現壽山南好漢坡三角點有民眾違規新設水泥平台,立即通報籌備處,籌備處於通報後至現場張貼違規通知,只是未查獲嫌疑人。籌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