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仁武廠

  • 台塑仁武廠汙染 估罰逾1.5億

    台塑仁武廠汙染 估罰逾1.5億

    台塑仁武廠汙染土壤及地下水證據確鑿,環保署針對違反不同法令,擬出8個可能的裁罰方案,對台塑加重裁罰。初估裁罰總金額最高可能超過1億5000萬元,不僅打破去年觀音工業區的1億3000萬元罰款金額,還可能創下國內民營業者因重大環境汙染,遭環保署最高罰款的紀錄。環保署水質保護處處長陳咸亨表示,台塑在92年已知地下水遭嚴重汙染,依水汙法規定,台塑應立即採取全面緊急應變措施,限制汙染影響範圍並清除洩漏的汙染物質,但台塑知情不報,使汙染持續擴大,還在91年至97年間,以新投資項目,向環保署申請近4000萬元的土汙費退費。環保署認為台塑作為被動,有違全球知名大企業應負的社會及環境責任。除了依水汙法開罰外,環保署再引用行政罰法中的「不當利得」加重裁罰,初步擬出8項裁罰方案,裁罰總金額落在3800萬元到1億5000萬元,金額還可能往上加。實際罰額需待核定後的汙染整治計畫出爐後才能確定。

  • 台塑仁武廠汙染 環署要求重罰金額恐1.5億

    台塑仁武廠汙染 環署要求重罰金額恐1.5億

    台塑仁武廠汙染事證明確,繼日前被列為整治場址,環保署還要依「行政罰法」規定,追繳期間的「不當利得」,要求高雄縣政府加重裁罰,初估裁罰金額落在3,800萬到1億5千萬,而且還可能往上增加。環保署表示,仁武廠在2003年12月就陸續知道廠區地下水汙染嚴重,不過直到2009年環保署進場調查後,才設置地下循環井阻絕汙染物擴散等積極應變措施,甚至依舊申請2002到2008年間,近4000萬的新增污染設備補助,對此,環保署除了責成高雄縣政府縣府依水汙法裁罰外,另外根據行政罰法第18條,核計不當利得加重裁罰,初步試算,裁罰金額由3,800萬元到1億5千萬不等。仁武廠地下水超標,外界要求停工聲浪大,不過環保署表示,依法規定,汙染範圍擴大,才構成情節重大,得以勒令停工的標準,不過目前觀察,汙染沒有擴散,仍侷限在廠區內,因此暫時不會要求停工。未來如果有類似情事,一定會勒令停工。

  • 台塑案 環保單位會同地方 重採水樣

    台塑案 環保單位會同地方 重採水樣

    台塑地下水污染案,環保署、高縣環保局會同台塑、鄉長及村長重新採集廠內、外地下水樣,地方要求採集較深水樣,雙方一度僵持不下,環保署最後讓步另採較深的水比對,並發給各村各一水樣。4月1日,立法院環衛小組在台塑仁武廠開會,由於地方不滿環保署採水樣未知會地方,決議由環保署行文通知鄉公所、縣議員及周遭6村村長,一同到廠內、外及民間水井重新採水樣化驗。13日環保署委託的台灣監測科技公司人員採集約7公尺深的地下水樣,但地方議員、村長認為二氯乙烷比水重,會沉澱更深處,要求採集水樣要深一點,環保署堅持依標準作業進行,引起村長們不滿。環保署現場人員請示後,同意採集約9公尺深水樣,作為比對參考用,並發給6個村各一份採樣水。下午監測人員接著又到廠外5口監測井採水樣。仁武鄉長沈英章說,地方若對環保署採樣的公正性存疑,他不排除由鄉公所編列經費,委託專業機構檢測,再由環保署與縣環保局監督。

  • 台塑仁武廠啟示錄

    台塑仁武廠啟示錄

    在王永慶過世1年又9個月後,位於高雄的台塑仁武廠,以超過土壤及地下水管制標準30萬2,000倍的污染震驚全台,再度重創台塑企業不堪一擊的環保形象。由環保署土基會所委託的調查結果顯示,仁武廠中的VCM廠,土壤中含氯的有機化合物有11項超標,其中1-2-二氯乙烷超標757.5倍;地下水有 13項超標,其中1-2-二氯乙烷超標30萬2,000倍。HCFC(氟氯烴)廠,地下水有7項超標,其中二氯甲烷超標了2萬2,400倍,仁武廠可說是 台灣地下水污染濃度的第一名,而這些毒物大都是公認的致癌物質。立即停工、檢調介入、風險評估 事實上,土基會的報告是根據6口簡易井、2口標準井所得的樣品,如此粗略的調查,就得出這樣令人震驚的結果,代表污染的事實更加恐怖,為了徹底調查污染及防止其擴散,仁武廠有必要停工受檢。其次,仁武廠污染絕非一朝一夕所造成,如果我們相信台塑公司所說,2002年是滲漏的起始點,那麼台塑企業

  • 台塑仁武廠將公告「污染整治場址」 現行犯不必停工

    台塑仁武廠將公告「污染整治場址」 現行犯不必停工

    台塑仁武廠1,2-二氯乙烷污染案,環保署今天(30)邀集學者審查高雄縣政府提出的污染評估報告,會中學者一致認為台塑仁武廠污染嚴重,決議進一步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包含氯乙烯、氟氯烴兩個廠區總計35.4公頃。然而各界呼籲,為免台塑仁武廠污染擴大污染農田及地下水,要求環保署、高雄縣政府應立即命台塑停工徹底檢查,但環保署只一再強調「未來」只要發現台塑有污染擴大,任何時間都可命停工。但對於台塑這個污染現行犯,環保署「現在」則無意讓台塑停工,讓外界對環保署大失所望。依規定台塑可於一周內陳述意見,待完成程序後,即由環保署公告為污染整治場址,一經公告,土地禁止處分。污染整治遙遙無期環保署土基會執行秘書蔡鴻德表示,公告台塑仁武廠為污染整治場址後,台塑必需在三個月內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評估計畫」。再於六個月內提出「整治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即開始進行整治。也就是說,加上整治計畫核定時間,台塑仁武廠的

  • 環團:法令跟不上水污染特性

    環團:法令跟不上水污染特性

    台塑仁武廠地下水毒物造成汙染事件,終於引起環保署重視。但環保團體指出,台塑仁武廠地下水汙染及放流水有毒物質影響更大,恐影響下游後勁溪灌溉區,而台灣並無放流水國家標準,是很大漏洞。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說,台塑仁武廠的水源是在大樹鄉挖13口深水井,每天取得非常乾淨的水約26,000噸,但經過製程後,乾淨水變成毒廢水,並排入後勁溪,「該工業區的汙水是否能妥善處理,幾乎完全取決於廠商之道德自律!」且現行水汙染相關法令的嚴重疏漏,完全跟不上台灣工業汙染的特性。早在3年前,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海洋環境工程系組成「鄉土環境汙染調查團隊」,追蹤監測後勁溪水質,其中在仁武鄉八涳橋一帶流域,檢測出眾多汙染物。

  • 台塑仁武廠污染 環保署將追討「不當利得」

    台塑仁武廠污染 環保署將追討「不當利得」

    台塑仁武廠1,2-二氯乙烷污染事件,環保署認為台塑對毒化物洩漏隱匿不報、知道後又未即時處理防堵以致擴散,要求高雄縣政府依違反水污法加重處罰。但如依水污法開罰,以台塑仁武廠的案例最高也只能處60萬元罰款,這種罰款額度對台塑來說恐怕無關痛癢(何況台塑到現在還矢口否認),因此環保署考慮引用行政罰法中的「不當利得」開罰台塑。如果比照去年3月觀音工業區開罰案例,款罰可能高達上億元。環保署長沈世宏去年3月首度引用行政罰法,對觀音工業區偷排廢水開刀,受到外界相當高的評價,沈也強調這樣才能還給環境公平正義。如今面對台塑這個大財團,他是否能回應社會期待堅持重罰,大家都等著看。環保署尚未說明開罰標準,依觀音工業區的案例,是以污泥產生量、清運量、儲存量,計算其污泥偷排量,再以此換算未妥善處理的廢污水量,最後以觀音污水處理廠向廠商收費標準,計算出所獲得的不法利益開罰1億3千多萬元。環保署表示,台塑仁武廠在2001

  • 仁武廠裁罰案 環保署沈世宏:如1億元就罰1億元

    仁武廠裁罰案 環保署沈世宏:如1億元就罰1億元

    環保署昨天要求高雄縣加重裁罰台塑仁武廠違反環保法規。環保署長沈世宏今天說,仁武廠違反行政罰法上義務所得利益,「如1000萬元就罰1000萬元,1億元就罰1億元。」高雄縣政府環保局長王茂松表示,先開出新台幣60萬元罰鍰,再等環保署核算仁武廠未盡應變指施義務所得利益後的指示開罰。沈世宏與相關部會人員今天陪同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考察台塑仁武廠有關氯乙烯廠及氟氯烴廠土壤與地下水遭1、2二氯乙烷、氯乙烯污染與整治情形。台塑公司董事長李志村為污染案向大家道歉。台塑仁武廠表示,氯乙烯廠與氟氯烴廠儲槽已改採密閉式及鋼構,防止破裂外漏。廠區監測井去年11月監測的水質只超過國家標準2.16倍。不過,仁武鄉長沈英章指出,環保署去年8月抽取台塑仁武廠地下水化驗,證實1、2二氯乙烷含量超過國家標準30萬2000倍,讓民眾人心惶惶,台塑公司應明確交代,否則應與中油高雄廠一併遷到麥寮。環保署土基會執行秘書蔡鴻

  • 台塑仁武廠二氯乙烷污染從何來 環保署另挖新井檢測

    台塑仁武廠二氯乙烷污染從何來 環保署另挖新井檢測

    台塑仁武廠爆發地下水「1,2-二氯乙烷」污染事件,仁武廠主管昨天以高雄縣環保局與環保署的檢測數據不同,質疑環保署數據有誤。高雄縣環保局今天回應台塑,環保局、環保署雙方檢測時間、地點不同,兩者數據無法比較。高雄縣環保局科長馬振耀今天說,台塑仁武廠的污染事證相當明確,已公告台塑仁武廠為「污染控制場址」,日前已將污染初步評估報告送環保署,近日就會公告仁武廠為「污染整治場址」。另外,針對台塑的質疑,高雄縣環保局已發文台塑仁武廠,如對環保署、高縣環保局檢測數據有疑義,可以陳述意見。楊秋興:前天已告發台塑仁武廠公共危險罪高雄縣長楊秋興今天首度出面說明,台塑的污染行為已涉公共危險罪,前天已依刑法第190條之1規定告發。(「投棄、放流、排出或放逸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而污染河川或其他水體」之要件而涉及公共危險罪)。至於台塑反映高雄縣環保局、環保署兩者的採樣方式不同,楊秋興表示,「30萬倍數據怎麼來,我們

  • 政府應儘速淘汰含氯有機物質的使用

    政府應儘速淘汰含氯有機物質的使用

    據報導,台塑仁武廠場址土壤及地下水遭到含氯有機物質的嚴重污染,其中地下水的1,2-二氯乙烷(英文簡稱EDC,為VCM廠的中間產物,是人類可能致癌物)的污染濃度高達管制標準30萬倍,而已知為肝癌致癌物的氯乙烯(簡稱VCM,為3號塑膠PVC的單體),亦有高達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之975倍者,令人瞠目結舌。不論污染原因是人為蓄意、或是管線設備年久失修造成洩漏等人為疏失,這起污染事件不應視為單一個案而僅依循現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機制來處理,更應該拉高到產業政策上來檢視。氟、氯、溴等鹵素家族元素,在現行石化產業佔有重要地位,業者將這些元素與碳氫化合物反應,合成各種含氯有機物質,廣泛應用於塑膠製品、清潔溶劑、冷煤等等,早期更大量運用於農藥。然而在自然界中,這些元素鮮少與碳氫元素結合而以有機物狀態存在,而是與金屬元素結合而以無機物狀態存在,因此這些人為製成或無心造成的含氯有機物質,常常具有毒性,如斯德哥

  • 台塑仁武廠污染 居民圍廠抗議要求停工、提出遷廠時間表

    台塑仁武廠污染 居民圍廠抗議要求停工、提出遷廠時間表

    台塑仁武廠污染事件發生至今,台塑公司不願停工、也不承認工廠已造成重大污染,昨(25)日上午仁武鄉鄉長沈英章與居民、環保團體再度前往台塑仁武廠抗議。不過廠方重申環保署檢測數據「無法接受」,並已向環保署提申覆。環保署去年七月起陸續檢測台塑仁武廠,發現地下水的「1,2-二氯乙烷」最高每公升15,000毫克,是管制值0.05毫克的30萬倍。土壤檢測部份,「1,2-二氯乙烷」污染值也相當高,最高每公斤6,060毫克,是管制值8毫克的700多倍。台塑:環保署檢測數據有誤面對環保署的檢測數據,台塑公司高度質疑,台塑仁武廠總經理室副經理蕭壽原搶在民眾到場前出面說明。他說,去年10月高雄縣環保局檢測廠內「1,2- 二氯乙烷」最高只有2.06倍,「我們相信廠內地下水污染絕對沒有30萬倍」,他坦承過去處理設施有一些問題,但從2002年起已逐漸改善。

  • 台塑毒污事件──勇於發現,怯弱處理

    台塑毒污事件──勇於發現,怯弱處理

    台塑有毒污,不是新聞,問題是面對毒害如何處理?環保署在2008年開始,首次針對全國含氯溶劑之運作中工廠,進行土壤及地下水調查,這算是碰到企業就縮頭的環保署,終於敢侵門踏戶進到工廠直搗痛處。在以往環境稽查,多半只針對河川污水排放,或工廠週遭土地污染,進行抽樣稽查工作,但是對環境周遭的稽查,常常讓污染源頭有太多推責空間,這次直接稽查運作中工廠的土地與地下水,得到的調查結果,企業很難推託。好笑是,這份稽查報告,3月初就公佈在環保署網頁中,用一種低調而隱晦的方式,靜靜放在檔案一角,沒有發佈說明,沒什麼人注意,也沒引發媒體的關心。直到流行病學專家詹長權教授高聲驚報,台塑廠區內的二氯乙烷超標30萬倍多,這才引起媒體關注,大肆報導。但是,詹教授的重點,不是告訴社會一個已經公開的事實,而是面對污染事件可能引發的危機,要求必須有流行病學調查,以及場址控制的緊急處置。台塑仁武廠的毒污問題,長期一直存在,高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