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

  • 核電廠延長使用年限 公投若過執照延長20年

    核電廠延長使用年限 公投若過執照延長20年

    以核養綠團隊29日上午前往中選會遞交「現有核電廠延長使用年限」公投連署書,公投理由書明示,本案為政策創制,通過後台電應提出現有核電廠 執照更新申請,將電廠執照延長20年,送原能會審查通過後執行。團隊強調,核電機組運轉超過40年者台灣並非特例。理由書中指出,台灣核電廠延長運轉年限的法源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及依該法發布的「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其中規定核子返應器設施經營者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5到15年提出換照申請,核一廠的換照申請已提出,原能會也審查完畢,只差核定申請;核二廠的換照申請報告已完成但尚未提出,核三廠的報告還在準備中。理由書也提及,美國核電機組運轉執照年限為40年的法規,是為防止電力市場被折舊完畢的低成本核電壟斷,並非安考量,美國30年前即修法,延長年限為60年。此外,理由書也說,能源局估算2025年需進口天然2354萬噸,當天然氣發電比例達50%時,國際天

  • 環團檢舉:擁核方公投連署違法偷跑 籲民眾勿輕易簽署空白委任書

    環團檢舉:擁核方公投連署違法偷跑 籲民眾勿輕易簽署空白委任書

    ※ 4月26日17:30更新:針對環團檢舉,中選會稍早發布新聞稿指出,公投連署應由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依法不得委任連署。擁核方今年提出兩項公投案,其中「重啟核四」一案已開始進行第二階段連署;但反核團體發現,另一公投提案「核能減煤」仍在中選會審查中,尚未進入第二階段連署,且中選會公告其公投主文尚需補正,行政程序未完成,擁核方已違法偷跑連署程序,公開請民眾先簽下空白委任書。環保團體2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揭露上述狀況,並主張中選會應立即制止違法連署,以免讓不知情的連署民眾個資外洩甚至有財務糾紛風險,也要建議民眾若欲參與公投連署,還是看清楚公投主文後,親自連署,不要任意委任他人代理。環團代表現場向中選會提出檢舉函,呼籲中選會立即公告說明此種行為是否合法,方能杜絕爭議,以免連署民眾白簽一場;也避免出現違法授權的漏洞,甚至成為抄寫連署資料的來源,未來不僅難以剔除違法連署,更消耗行政資源。

  • 要求公投「電子連署」 環盟提告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瀆職

    要求公投「電子連署」 環盟提告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瀆職

    台灣環保聯盟前會長、「廢核再生」公投領銜人高成炎,認為公民投票法已賦予「電子連署」作業的法源依據,但因主管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長期行政怠惰,至今未能實行,嚴重侵犯公民投票連署的公民權力,也造成公投過程民間與行政機關的龐大行政資源成本浪費;高成炎與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15日早上至台北地方法院,共同提告中選會代理主席陳朝建瀆職。台灣環保聯盟發布新聞稿指出,依公民投票法第9條第4項,「主管機關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案人之領銜人徵求提案及連署;其提案及連署方式、查對作業等事項之辦法及實施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然而公民投票法自2018年1月3日修正公佈施行迄今,尚未實施電子連署,而相關細則法令「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中選會遲至2019年2月14日公告,據報載,中選會曾表示電子連署預計將於今年6月1日施行,公投法母法修法到電子連署子法的實施延宕一年半。環盟指控,高成炎為台大資訊

  • 給孩子一個沒有核災的未來 「廢核再生公投」連署起跑

    給孩子一個沒有核災的未來 「廢核再生公投」連署起跑

    由台灣環保聯盟前會長高成炎領銜提案的「廢核再生公投」,9日宣布啟動第二階段連署。環盟當天舉行記者會指出,此案在3月19日中選會通過其主文及理由書後,已通過第一階段戶政查核,環盟已於4月8日領取公投連署書表格,準備開啟第二階段連署,希望在8月底前達到30萬的連署目標。此案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廢止核四計畫,其廠址作為再生能源(地熱、海洋能、太陽能等﹚發電、觀光、研究、博物館等用途」的政策?環盟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是地狹人稠、地震颱風頻仍、活動斷層密佈的海島國家,缺乏發展核電的自然與社會條件,難以承受萬一發生核災的風險,呼籲30萬人民站出來踴躍參加公投連署,讓本案得以順利立案交付全民投票,以人民的力量拆除危險核四、讓發展再生能源的願景早日實現,給孩子一個沒有核災的未來。高成炎表示,環盟1992年就設定公投反核四的戰略,1994年也發動罷免擁核立委運動,當時的罷免對象包括韓國瑜、洪秀柱等人;反

  • 訴求台灣「不適核」 環團「反核廢」公投今送件

    訴求台灣「不適核」 環團「反核廢」公投今送件

    自去年底「以核養綠」公投以589萬多票比401萬票過關,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擁核人士今年乘勝追擊,欲以「以核減煤」及「重啟核四」公投綁2019年總統大選。對此,反核方「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決定主動出擊,上週提出「反核廢」公投連署,一週內就蒐集到2800多份聯署書,今(2)日送交中選會正式提案。環團:不論擁核、反核,都須誠實面對核廢料問題本次的公投由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領銜,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在『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啟用前,不得提出或執行新建、續建、擴建或延役核電廠之計畫?」蔡中岳說,「雖然領銜人是我,其實是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共同領銜、一個由下而上的公投案。」他呼籲,在本月27日的全國廢核大遊行上,希望全民共同加入,他們會對公投題目做更詳盡的說明,「無論擁核、反核,都必須誠實負責的面對核廢料問題。」加上本案,明年大選至少有四個與核能、核四有關的公投題目,台大社科院

  • 擁核公投紛出籠 謝曉星:核四重啟要花10年、經費逾600億

    擁核公投紛出籠 謝曉星:核四重啟要花10年、經費逾600億

    擁核方未來可能再進一步提出「以核減煤」、「重啟核四」、「核電延役」等公投案。原能會今(14日)至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立委黃國書質詢時問,擁核團體所提核電廠延役20年公投,在法令上有哪些核電廠符合。謝曉星答詢時表示,依照法令來說,延役要在運轉執照到期前五年提出申請,只有核三廠有可能,不過其中核三廠一號機必須在今年7月前提出,若是明年公投過後,僅剩核三廠二號機符合延役規定。立委蘇巧慧則針對「以核減煤」公投提問,她計算,目前台灣燃煤發電佔38%,若要用核電超過燃煤,勢必要興建核五,但台灣有哪裡適合興建核五?蘇也要求謝曉星說清楚重啟核四的時間、經費。謝曉星答詢時坦言,現在連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都找不到地方,何時能夠找出來也沒有答案,核五廠應該不會有哪個地方願意接受。至於要重啟核四,依照經濟部估算,經費最少還要6、700億元,時間至少還要十年以上時間。

  • 蘇貞昌回鍋閣揆首度立院報告 「穩定供電、減少空污、合理電價」達能源配比最佳化

    蘇貞昌回鍋閣揆首度立院報告 「穩定供電、減少空污、合理電價」達能源配比最佳化

    立法院新會期15日開議,行政院長蘇貞昌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詢,這也是他回鍋擔任閣揆後,首度到立院報告。蘇貞昌報告濃縮為六大項,包括「安心生活」、「經濟第一」、「壯大文化」、「弱勢優先」、「守護民主」,最後是「團結,讓台灣更好」。蘇貞昌指出,行政團隊將以「簡政便民」為施政理念,未來所有政策推行。舉例來說,《空污法》的大型柴油車淘汰將不訂定年限,以多元措施鼓勵、補助老舊車輛汰舊換新。針對去年公投結果,蘇貞昌指出,行政院會尊重公投結果,目前已將「廢除《電業法》95條第1項」一案(明定2025年落實非核家園目標)送到立法院;針對「每年至少降低1%的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的公投案,則表示未來沒有新建、擴建燃煤機組的規劃,缺口將由綠能替補,以「穩定供電、減少空污、合理電價」達成能源配比最佳化。針對「反核食」公投案的通過,他表示,日本食品管制措施並無時間表,因此,政府會秉持WTO精神,持續與日本政府

  • 新能源政策將公布 環團籲:核三延役萬萬不可

    新能源政策將公布 環團籲:核三延役萬萬不可

    經濟部即將公佈對於去年底第十六號擁核公投案的能源政策檢討。對於外界有聲音鼓吹老舊核三廠要在運轉40年到期後,再多延役20年,全國廢核行動平台3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此舉萬萬不可。出席者還包括屏東出身的立法委員周春米、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派出機要秘書溫炳原,表達屏東地方希望核三安全除役的心聲。環團:非核家園政策先於立法 公投結論不能延伸解釋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表示,2025非核家園政策的實質內涵,只是三座老舊核電廠40年到期後,如期除役不再延長使用。事實上,民進黨政府「2025非核家園」政策的公佈與制定,其實是早於電業法「2025非核條款」的修訂。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公投後,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已失去效力,政府依公投結果該做的,已經完全做了,不能擴張、曲解公投結果。何況,核三的除役年限,係基於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而來,並不是基於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核一、二廠均已超過核子反應器設施運

  • 張譽尹:反空污公投通過 藍綠應該這樣做

    張譽尹:反空污公投通過 藍綠應該這樣做

    全國性公民投票第7案反空污公投「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已於今年11月24日挾著將近800萬票民意通過。這極高的民意展現,藍綠皆不可輕忽,更不可做一些扛著民意反民意的違法操作。本文擬從反空污公投的法律效力,來談這兩年中央與地方政府應進行的必要處置。反空污公投的主文,在於要求政府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由此可知其法律性質是「重大政策之創制」(出處:《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款第3款之規定)。既已通過,其重要的法律效力有二,亦即:(一)應由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二)在兩年內不得變更該創制內容之施政(參考《公民投票法》第30條第1項第3款及同條第6項)那麼,公投超過兩年後,公投的結果是否仍有強制的效力?又政府應當怎麼做,才算是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這必須要從公投主文、理由書、《公投法》的

  • 張譽尹:公投後,非核家園真會走入歷史嗎

    張譽尹:公投後,非核家園真會走入歷史嗎

    大多數對第16案以核養綠公投案投下同意票的民眾,恐怕對其法律效力及後續影響一知半解,2025年非核家園就要走入歷史了嗎?恐怕有待商榷。依照《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0條第1項第1款、第30條第5項的規定,公投第16案是「複決型公投」,也就是對於民國106年1月26日已制定生效的《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規定,透過公民投票的複決,讓其失效。《電業法》第95條第1項規定,將在公民投票結果公告3日後,失其效力。 但是,2025年(民國114年)台灣邁入非核家園,其法源除了《電業法》95條第1項之外,尚有民國91年12月11日訂定的《環境基本法》第23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及相關子法的規定。 詳細來說,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第2項、「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條等相關規定,核電機組必須有原能會

  • 民間檢討公投記者會 出席者為「以核養綠」針鋒相對

    民間檢討公投記者會 出席者為「以核養綠」針鋒相對

    「2020年應該會有更多的公投案。」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理事長何宗勳如此預估,推測在一年多後的總統大選,將會有更多的公投案參戰。日前台灣完成九合一大選與公投,由於是修法後首次、提案又多達10案,公民團體遺憾,議題無法被凸顯甚至認真討論,喪失公民參與深度思辨的好機會,而且由於時間匆促,從中選會審查提案、審查連署、選舉公報到開票,過程都有些爭議。且公投投票率約55%,低於縣市長選舉的66%,也是先後順序、投票動線的設計不佳所致,都需要再檢討。而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直指,以「以核養綠」案為例,部分公投案並沒有提供明確的論述,做出完整的利弊揭露,只提「以核養綠」模糊真正要廢除非核家園的意圖,根本是假議題,且此案因為主文不明確,通過了也沒有用。他的說法引起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的不滿,黃士修反駁,是中選會硬要把他們的主文改成雙重否定,更不准出現「2025非核家園」一詞,否則他相信他可以得到超

  • 林義雄反對「以核養綠」 公投16案「不同意」

    林義雄反對「以核養綠」 公投16案「不同意」

    針對公投16案(俗稱以核養綠)要廢除2025年非核條款的訴求,過去長年反核、並推動核四公投、在蔡政府任內促修公投法放寬門檻的林義雄,21日上午10點,在台北義光教會前發表「堅持非核家園、反對核電復活」聲明,呼籲公投16案應投「不同意」。林義雄與「人民作主志工團」50位志工,共同宣讀「堅持非核家園、反對核電復活」聲明。他們表示,對於公投第16案,「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是一項企圖讓核電死灰復燃,並造成綠能發展滯延遲緩的公投案。若通過,則台灣人民追求多年的2025「非核家園」願景,將前功盡棄,毀於一旦。聲明強調,台灣人民花了30幾年的時間,才達成廢核四與2025非核家園目的共識。這個艱辛達成的目標,有可能被語焉不詳、飾詞所堆砌的公投案第16案所推翻。在這個關鍵時刻,再度誠懇呼籲關懷家園的民眾和政黨,呼朋引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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