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度談判 聚焦四大議題
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17屆締約國大會,簡稱 COP17,已於11月28日在南非的海港城市德班(Durban)召開,並將於12月9日結束。會議最大的期望是延續京都議定書,邁向第二承諾期,畢竟這是目前國際上唯一約束溫室氣體排放的法律架構。接下來這兩週的氣候談判,重點會擺在四個主軸議題,這是公約組織秘書長克莉絲汀娜‧菲格雷斯(Christiana Figueres)9月中一場記者會中所揭示的內容,簡明精要:當務之急 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首先最最重要的,就是要討論出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如何進行。京都議定書中,僅明確規定第一承諾期的遊戲規則,也就是只有已開發國家承擔減排責任,而 此承諾期將在2012年底到期。各締約國代表在上屆坎昆大會上同意第二承諾期能夠緊接著在2013年開始執行,才不會出現國際規範的空窗期。然而這也是最 具爭議的關卡。日本、加拿大等已開發國家不願意再獨自履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