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家瑋/弱弱相殘的困境——從《野保法》演進看消失的原住民文化權
編按:王光祿釋憲案引起社會關注,不僅因為這是原住民議題首次進入釋憲法庭,也因為本案代表了原住民狩獵文化在當代社會中所遭遇的種種不理解、以及在制度上的齟齬。儘管大法官做出釋憲結果、總統蔡英文特赦王光祿個人,也仍未觸及上述根本問題。本文作者從《野保法》立法歷史,回顧台灣社會保育意識是如何成形、又是如何與島上原住民互動,導致保育、文化兩種價值「弱弱相殘」的現況,並期待兩者理解、相融的那一天到來。釋字803號的公布,讓野生動物保育與原住民文化權間的衝突重新回到公眾討論的視野。許多人往往會將野生動物保育與原住民的狩獵權理解為零和遊戲,一旦偏重於一方,則另一方就必須讓步。事實上,本號大法官解釋亦透露出這樣的價值觀[1]。在社會的變遷之下,我國原住民的文化權雖然受到尊重,但也受到其他價值(如環境保育)的挑戰,且往往是需要退讓或妥協的一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