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重訂核電廠安全標準 公民須參與新廠發照決策
歐盟11日宣布,為了記取日本福島核災的教訓,已經同意一項新法規,將加強核電廠安全標準和監督核能設施。確保核電廠遵守最高安全標準 改善金額上百億2011年3月,一場大地震和海嘯釀成全世界25年來最大核災,輻射遍佈福島地區,迫使160,000居民離開家園。歐盟執委會發現,改善歐洲核電廠安全所需金額高達1百億至250億歐元。歐洲今日共有132處核電廠正在運作。歐盟因此執行了一連串的壓力測試檢驗歐洲核電廠的韌性,並將結果根據最新國際標準,彙整成應變計畫。「我們需全力確保歐盟每一座核電廠均遵循最高安全標準。」執委會能源委員Guenther Oettinger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新規範規定,新核電廠在設計上必須做到反應爐的損壞不可影響到廠外,以避免輻射外洩。首次設明確核安目標 公民須參與新核電廠發照決策各國主管機關則必須提出核能意外發生時,如何和民眾溝通的策略提案,而且公民必須能參與新核電廠執照發給的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