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案正式公布 2025後離岸風電選址 開放業者自己找
能源轉型持續前進,隨著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陸續啟動,預計2025年完工,經濟部能源局已著手規劃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場址申請作業,備戰2025年以後的風場。相關草案於昨(19日)公布,「區塊開發」將不再由經濟部先行選出全國離岸風電潛力場址,而改為不劃設區位,由業者自行選擇,無論在哪個海域,只要合法申請就能開發。不過在申請備查前,業者須先提出相關單位的「不反對意見書」,才能進行後續作業。離岸風電第三階段規則 開放式選址、合法就來申請台灣離岸風電發展分為示範獎勵、潛力場址、區塊開發三個階段。第一座示範場址於2019年底完工商轉;潛力場址規劃在2025年以前完成5.5GW的離岸風場佈建。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則預計2025年至2035年,打造共10GW的離岸風電,並將延續潛力場址產業關聯成果,進一步建立國內離岸風電產業。第三階段「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草案)大致參考2015年的《離岸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