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

  • 印尼爪哇大地震半年後 仍有8萬戶流離失所

    印尼爪哇大地震半年後 仍有8萬戶流離失所

    據統計,印尼爪哇島從2006年5月27日發生大地震以來,至今仍有大約5萬到8萬個受災家庭沒有獲得安頓,在雨季即將來臨的時候,特別引人關切。5月的印尼大地震造成6000人死亡,約共造成30萬戶房屋嚴重受損,靠近震央地帶的日惹,災情從這個歷史古城一直向外延伸到郊區,只有少數房屋零星重建,災情到現在還在「估算中」。當地大部份的居民只靠一些簡單的器具勉強避風雨,同時可能受到2005年10月才發生的南亞大地震災情拖累,也沒有得到足夠的援助。一名聯合國派駐在中爪哇地區的協調人員表示,問題在於印尼政府、非政府組織和聯合國三方對重建問題的認知與需求並不切合實際。印尼政府希望能避免重蹈2004年底海嘯事件後,在印尼亞齊一帶發生的重建永久性房舍的問題。當時許多人道組織蜂湧而至蓋了各式各樣的房子,到最後有些房子根本不適合人居住。另外,日惹當地政府所提的蓋永久房舍的決議,碰上印尼的貪污和官僚系統和一些無法逾越的界

  • 泰國水患災後重建需3個月

    泰國水患災後重建需3個月

    泰國水患情況嚴重,預計全部復原時間需時3個月;臨時內閣總理蘇拉育也要求全國總動員,務必在最短時間內,讓受到水患侵襲的民眾恢復正常作息。自從8月中以來,泰國各地就飽受水患威脅,其中古都大城府更一度水淹到2層樓以上,災情十分慘重;隨著大水漸漸消褪,泰國政府也開始著手災後的重建工作,根據估計,光是道路與橋樑的重建工程,所需的經費可能就高達30億泰銖(約9千5百萬美元)。高速公路局表示,此次水災共有近400條高速道路沖毀需要重建,另外還有200條道路也必須重新整修。泰國76個府中,就有47個府受到水患侵襲,而僅在那空沙旺、披集、安統與大城府的重建經費,就高達1億泰銖(約270萬美元)。為了加速救災重建工作,泰國政府設置了13個委員會協調救災事宜,還打算招募技術學院學生組成救災隊。由於各地的災情不一,在最嚴重的大城府等地區,重建時間可能會長達3-4個月,不過蘇拉育已經要求投入所有可能的力量,預必要在

  • 歐盟將捐贈4200萬歐元供黎巴嫩重建

    歐盟將捐贈4200萬歐元供黎巴嫩重建

    歐洲聯盟執委會30日表示,將對經過戰火摧殘的黎巴嫩重建計劃,提供必要協助。執委會指出,該會負責對外關係事務執委費瑞羅-華德納,31日參加在斯德哥爾摩舉行有關對黎巴嫩提供援助的國際捐贈者會議中,將承諾捐贈4200萬歐元,做為歐盟提供黎巴嫩重建的首筆款項。此外,為回應黎巴嫩政府的要求,歐盟執委會也將提供黎巴嫩一整套重建進程的技術協助,並指出,這些協助不僅集中在黎巴嫩立即的重建工作,同時也將為黎巴嫩長期的復興奠定基礎。

  • 美國墨西哥灣岸四州 要求增加風災復原經費

    美國墨西哥灣岸四州 要求增加風災復原經費

    美國參議院預算委員會於上週宣佈,總計超過一千億美元的颶風救助金已明文訂於法案之中。然而,受到颶風影響的四州州長7日指出,用以重建及修復卡崔娜與麗塔颶風所造成災害的基金嚴重不足,墨西哥灣沿岸四州遭受颶風蹂躪半年後,仍需要數十億美元來重建及修復。

  • 試映筆記:位置

    試映筆記:位置

    拍這部片的6年裡,每隔一段時間,我會和攝影師爬到部落對面的山頭上,就這樣凝視著三叉坑。也許是天亮之前,也許是日暮時分,每次上來拍,三叉坑的樣貌都有所改變,我們這樣安靜的看,想著部落最近發生的事,等待著光線的移動。後來我慢慢發現,原來我在部落裡有幾個熟悉的「位置」,這些位置成為我認識三叉坑的幾個切面。第一個位置就在山谷裡,那年冬天三叉坑人都走了,我們卻相反的留了下來,有很長一段時間在銀明家的鐵皮屋待著。對我這個來自嘉南平原的平地人來說,當我來到此地,部落已經毀了,原本對於三叉坑舊部落是不可能產生依戀與感情的,但山谷裡的日子,跟著銀明和建治種菜、打工、吃飯洗碗、安靜的聆聽著泰雅語漢語交雜的家人對話,卻意外的補足了我對三叉坑的感情。第二個位置是組合屋會議室的一角,拍攝久了,族人習慣把那個角落留給我們擺攝影機;在那位置上參與了數不清的會議,我有過太多憤怒、無奈與激動的情緒。這些真實感受驅使我作了一

  • 故事的起點:當家園被判定「不可原地重建」

    故事的起點:當家園被判定「不可原地重建」

      三叉坑部落,位於東勢鎮的山上,本來是一個小部落,原始基地0.85公頃,40多戶人家。4年前921大地震造成基地滑動,部落台地兩側主要擋土牆遭到破壞,並且由於建物老舊,部落幾乎全毀。震後,和平鄉公所依據成大防災中心探勘結果,認為三叉坑是一個危險部落,已不適合居住。而在與部落溝通不完全的狀況下,宣佈禁止原地重建,之後委託規劃單位(怡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規劃設計,推動「三叉坑部落重建計畫」。  該案最大的設計在於原部落基地不再讓居民居住,留作公共設施(如教堂、活動中心、綠地、停車場等),在部落東側價購將近2公頃的平坦土地,預計徵收之後編訂變更為建地,再行分割分配給45戶遷住戶,此為「以地易地」的精神。該案於89年四月經行政院原民會審議通過之後,由行政院核定在案,總經費為 8445萬元。然該案中,除了委託規劃單位設計三種形式的標準住宅設計圖,並無實質的蓋屋配套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