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廢一日無解 核安一日不存
台電在春假過年前悄悄招標「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預算高達112.57億元;過年後又出現燃料束把手鬆脫事件的消息,且是在事件發生近2個月後才告知公眾;自始至今,如同公民團體所指責的,台電核電廠運作與核廢料處理,仍脫不出隱匿資訊和黑箱作業的陰影。這篇先來談核廢料吧。首先,光是「核廢料再處理」這種事,台電都可以單純以「再利用、資源回收」的話術,而不願光明正大告知完整資訊,把所謂「再處理」背後隱藏龐大財務成本與社會風險充分揭露;不免令人質疑台電不只是黑箱作業,更嚴重的癥結其實信心不足,先求把核廢料運出境外再說的心態。什麼是「用過燃料棒再處理」?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在過年前已經發布聲明詳加解說,所謂的鉅額財務成本,就是在這邊:花了上百億的金額,仍舊消不了災:「簡單來說,就是將用過的高階燃料棒送到國外(台電現在所定的是法國)再處理工廠,從這些用過核燃料中,分離出可再利用的鈾、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