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隱憂 日法院下令關閉2核反應爐
日本大津地方法院9日以「未能提出該核電廠的有效安全證明」為理由,對位於福井縣高濱町的關西電力公司所屬的高濱核能發電廠3號機與4號機提出假處分命令,勒令立即停止運轉,此為日本法院首次命令正在運作中的核電廠停止運轉,關西電力公司承諾會尊重判決,在10日展開關閉核子反應爐的停機程序,但也表示遺憾與不服,將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撤回處分。大津地方法院的假處分具有立即性的效力,除非關西電力上訴成功,否則高濱核電廠的3、4號機將無法恢復作業。不過,上訴可能得拖上好幾個月或甚至1年,在此期間,關西電力公司需改以火力或天然氣發電來供應電力,成本將會大增。此項官司是由鄰近福井縣的滋賀縣居民29人於去年1月,以「萬一發生大地震,放射性物質將污染琵琶湖而危及生命危險」的理由向地院申請假處分,要求關閉高濱核電廠的3、4號機。大津地方法院的裁決不僅使得日本43座核反應爐將只剩2座仍在運轉,更動搖了日本民眾對核能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