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契約」共管狩獵將入法 獵人自律、科學監測保生態永續
「越多的權力、更大的責任!」鄒族特富野社頭目如此看待原民狩獵自主管理的發展。2~4日第三屆「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獵人大會」於阿里山舉辦,其中〈原住民族狩獵辦法〉修正草案搶先亮相,供在場原民獵人團體討論。此辦法完成後,未來將朝向各地獵人團體與政府簽訂「行政契約」的模式共管狩獵行為,逐步取代現行以主管機關許可的作法,企圖以科學監測與集體自律來重建原民狩獵秩序,並維護生態永續。且在林務局的規劃中,尚有發展林下產業、生態旅遊與共同管理保護區等,後續也將朝向「行政契約」方式長期合作。以有彈性的定期契約,走出過去法令由上而下、且無法處理各地多元的原民生活樣態的缺失,此舉將是政府返還原住民山林權利的重大突破。原住民族狩獵辦法將完備 以行政契約邁向自主管理〈原住民族狩獵辦法〉(草案)由台北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惠東負責起草,經多年研究與試辦後,草案目前已進入林務局與原民會內部最後討論,並即將完成法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