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山水庫環評改善 水利署槓上環保署
湖山水庫開發地表裸露,未遵守環評承諾,環保署要求水利署期限改善,上個月30日是最後期限,水利署說:湖山水庫環評改善報告「依照法定期限送出去了」,環保署1日確定收到水利署湖山水庫環評改善報告,罰款的部分是照罰不誤!是否「勒令停工」則將看後續發展而定!1日下班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負責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執行業務的第二科表示確實已收到中區水資源局的環評改善報告,主管這項業務的技正蘇聖傑再三查證,水利署湖山水庫環評改善報告的確是「送達署裡公文總收發處了」,環境督察總隊枯等兩天才收到公文,可能是公文傳送時程延誤給耽擱了,地表裸露、未依照環評承諾50萬罰鍰是罰定了,至於是否祭出「勒令停工」斷頭令?蘇聖傑強調依法辦理,關於這部分,還要看水利署送來的環評改善報告內容而定。政府推動中的重大水利工程「湖山水庫工程計畫」,因未依照計畫所載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承諾內容落實控管開發區域的地表裸露面積,造成大面積的開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