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公約

  • 啟動36年 從世界溼地日回顧《濕地公約》

    啟動36年 從世界溼地日回顧《濕地公約》

    為了保衛溼地,1971年歐、亞、非等23個國家一同在伊朗的拉姆薩城簽訂《溼地公約》,而在1996年3月,溼地公約常務委員會為了強化一般民眾認識溼地的價值與《溼地公約》的重要性,決議自1997年起將訂約日,即每年的2月2日定為「世界溼地日」。這其後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託管的國際公約,全名為「世界重要溼地公約──特別是水鳥棲息地」(Convention on Wetlands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bitat),在1971年2月2日通過之後,1974年5月,澳洲的科堡半島(Cobourg Peninsula) 成為第一個成功登錄的國際重要溼地;這一年共有33處溼地登錄成功。以歐洲大陸為主的溼地保護工作就此展開,然而非歐陸國家較具規模的保護活動,要到1990年代才開始。例如:南非在1991年登錄了5處;199

  • 因應外來人口壓力 查德南部劃設溼地保護區

    因應外來人口壓力 查德南部劃設溼地保護區

    位於西非的查德宣佈,指定其國境南部包括了氾濫平原(floodplains)、湖泊、河流以及水塘等的一片廣闊綿亙地區,作為拉姆薩公約(Ramsar Convention)之下的「國際級重要溼地」,以提高此僻壤地區受到保育的機會。查德南部地區是著名的難民庇護所,收容來自該國東部──蘇丹達爾富爾(Darfur)軍事衝突區的難民。另外,為了保護這片溼地,查德也和其南部接壤的中非共和國共同合作。拉姆薩溼地公約是一項政府間的框架條約,希望藉此促進溼地保育並善用其資源。拉姆薩公約係1971年在伊朗城鎮拉姆薩簽署,是世界上最早的國際保育條約,它是唯一一個為了特定生態系統所設立的環境條約,也是第一個結合自然保育與自然資源永續利用的政府間條約。

  • 國際重要濕地又添新成員

    國際重要濕地又添新成員

    「地球之腎」的濕地保護日益得到各國政府的重視。據《濕地公約》秘書處近日消息,2月初又有一批濕地被列入《濕地公約》的國際重要濕地名單。包括阿爾巴尼亞境內、巴爾幹半島最大湖泊的斯庫台湖和布納河;法國郎格多克-魯西榮地區的Les étangs littoraux de la Narbonnaise;瓜地馬拉Yaxhá-Nakum-Naranjo國家公園;牙買加南部海邊的波特蘭灣與珊瑚礁;墨西哥也新增4處國際重要濕地;韓國順天灣;羅馬尼亞敦布勒維察魚塘體系和穆列什澇原(也稱漫灘)等。目前已經有1000多處在生態學、植物學、動物學、湖沼學或水文學方面具有獨特意義的濕地被列入《濕地公約》國際重要濕地名單。

  • 生物多樣性與棲地保育的國際現勢

    生物多樣性與棲地保育的國際現勢

    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導因自許多因素,諸如氣候變遷、外來種入侵與污染,不過世界保育聯盟(IUCN, The World Conservation Union)在1994年與2004年相隔十年發表的瀕危物種紅皮書中,都將「棲地喪失」列為降低生物多樣性的最大原因。紅皮書中,86%的鳥類與哺乳類、90%的淡水魚以及30%以上的海洋生物直接受到棲地破壞影響而陷於滅絕危機。 因此,各國政府與國際組織都瞭解,要談生態保育,就要先做好棲地保護。然而棲地保護的工作在實行上有一定困難,譬如說哪一塊區域需要保護,保護的範圍多大,而可利用的政策工具有哪些,這些都是在國際會議中屢屢被提及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也在近年來有了新答案。 加入生態系與永續管理的新觀念 生物多樣性公約中除了物種與遺傳多樣性,也規定著生態系多樣性(ecosystem diversity)的保護,「生態系」(ecosystem)指的不僅是單純的生育棲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