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委主動修法蓋「花東快」,預算加碼誰說了算?
為何立院不可修法增加預算?與其他特別條例有何不同?近日台灣發生大地震,讓花蓮交通受創甚深,這也讓之前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花東快速道路」、「國道6號東延」及「環島高鐵」等特別條例,再度受到重視。民進黨團總召則指出,預算案的提出是行政權的核心內容,立法院不可以趁機提案增加,國民黨團的做法可能違反權力分立。在國民黨團有人數優勢的情況下,相關法案有不小可能會過關,那該如何看待?立委能不能喊加碼?大家常罵政府大撒幣,但有時候又說政府要多做事,到底立法委員能不能用法律要求機關加碼預算?這個問題其實憲法還真的有規定,憲法第70條有說:「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明明白白的意思,就是立法院是國家花錢的守門員,要花多少錢是由行政權來開口;立法權要做的,就是審查這筆錢花得合不合理、有沒有花在刀口上。也就是說,立法委員不能主動提案要多花錢;當然,實際議事運作中,常常出現立法委員覺得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