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砂勞越法庭:油棕開發土地取得不義 應歸還原住民
砂勞越原住民的代表律師21日於婆羅洲砂勞越州首府古晉宣布,當地原住民在兩項重要的土地議題案件上贏得勝利。這兩件案例是由當地原住民,對計劃在原住民領域上建立油棕園的砂勞越政府與油棕公司,提起訴訟。審案法官王大衛(David Wong)表示,在這兩件案例中,傳統領域權凌駕於砂勞越州政府之上;土地屬於地社群,而非違法宣稱當地為國有地的政府所有。在其中一個案件,法院宣布,馬來人的習慣法必須被賦予法律效力。這是一個具里程碑意義的決定。2001伊班族(Iban)對Ladang Sawit Bintulu民都魯棕櫚油公司(Ladang Sawit Bintulu)和包括州政府在內的另4名被告提起告訴,訴求對他們的傳統領域行使權利。原告聲稱,1996年對民都魯油棕公司發出的臨時租賃令,不應當將它們的傳統領域包含在內。 他們認為,他們的傳統領域權從來沒有消失,因此,那份臨時租約是違法的。法院最後裁定,由於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