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源頭與流向 從廚餘管到爐渣 廢清法子法上路
環署8、9日公布一波廢清法相關子法。包括「大型焚化廠統一調度辦法」、「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與「應進行流向追蹤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延了半年,環保署提出調度辦法,訂出協助縣市之間調度大型焚化廠時,相關的條件、方式、費用等其他應遵循事項。廚餘、廢食用油等八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主要是規範如何進行「源頭管制」及「產品管理」。煤灰、廢鑄砂及電弧爐煉鋼爐碴石等三項事業廢棄物,則納入「應進行流向追蹤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藉由流向追蹤或環境監測等管理機制,去掌握再利用做「工程填地材料」或「道路基層或底層級配粒料原料」對環境的影響。縣市垃圾大戰 減量不達標 環署有權不幫忙調度2016年底廢清法修法後,授權環保署調度全台焚化爐,環署因此必須訂出調度辦法。調度辦法曾在去年7月第一次公告,不過焚化爐底渣的去化問題、代燒垃圾的兩縣市之間的回運公定比率,在第一場由縣市環保局參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