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廢中心」草案明叩關一讀 民憂擺脫國會監督更自肥
近期出現兩項關於核廢料處置的相關草案,一為政院版的「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將於明5月1日立院將一讀付委,另一為學者版的「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草案」,由黃昭順、廖國棟、丁守中等立委出面提案,更已在3月底完成一讀,但此二法案來的神速,大多數民眾都未察覺。全國廢核行動平台30日指出,兩個版本都有嚴重瑕疵,例如逃避國會監督、取消地方公投等,實在不該在核廢政策無共識、缺乏民間參與的狀況下倉促立法。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強調,將處理核廢的權責從台電範圍拿走,其實是很正確的大方向,台電長年短視近利、便宜行事的態度,讓核廢政策品質低劣的結構性問題,有專責機構來處理當然是正確的,但目前兩版本仍有嚴重瑕疵。政院版設行政法人 國會監督力道弱化、恐遭核工幫把持洪申翰指出,政院版提出成立「行政法人」來專責推動核廢處置業務,但行政法人不屬政府機關,不受政府採購法約束、國會監督力道也會大幅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