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塑膠泡殼包裝納應回收 明年5月上路 業者憂回收標誌來不及印
塑膠襯墊、泡殼常見於包裝盒內防撞、分隔使用,這些塑膠薄片目前難以回收分類,最終僅能堆置或焚化。環保署去年提出相關修正預告,今(21)日舉辦草案公聽會,針對塑膠襯墊、泡殼納入應回收項目,生產及輸入業者自明(2024)年5月起必須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並於商品標明回收標誌。業者普遍表示認同應負起回收責任,但認為一年緩衝期過短,回收標誌根本來不及印上去,外商也表示來不及跟總部溝通,建議延長緩衝期為1.5~2年。塑膠泡殼、襯墊明年5月須回收 緩衝期一年生活用品、電子產品、藥妝、五金、文具、玩具等包裝盒常使用塑膠泡殼、塑膠襯墊來緩衝、分隔商品。在垃圾分類時,民眾常將此類塑膠和「塑膠平板容器」(如塑膠碗、蓋、托盤)混在一起丟。然而,為了塑膠再利用品質穩定,回收業者仍會將塑膠平板容器與泡殼、襯墊分開處理,前者再細分為不同材質,後者無法分類,只能堆置或焚化,失去再利用機會。為加強塑膠垃圾去化,環保署去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