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是天竺鼠

  • 沒有嚇阻力的管理法

    沒有嚇阻力的管理法

    S195食品冒充進口廠牌並做不實宣傳手法案,法務部調查局因負責人妨害農工商罪,以違反刑法255條移送法辦。此舉為管制目前臺灣地區猖獗類似食品,開闢一條新路。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劉廷英表示,調查局這次引用「刑法」而不引用「食品衛生管理法」來辦食品的案子,可以說是「開了國內食品衛生管理的先例。」他認為,將來檢察官如果也採用調查局的觀點起訴,食品衛生處將在未來的管理技巧方面,會同主管單位引用這條罰則。妨害農工商罪可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形之下「食品衛生管理法」所規定,違反「真實標示義務」的罰則處「3000(銀元)以上,3萬(銀元)以下罰鍰」,就顯得沒有「嚇阻力」。劉廷英說:「這些人不怕罰錢,只怕被關。」S195食品過去曾以不實宣傳手法宣稱具醫療效果,遭臺北市衛生局處「6000(銀元)罰鍰」,仍然抑止不住它的持續宣傳攻勢。「食品衛生管理法」上規定,1年內連纘再犯,主管單位可以吊銷許可證照,可是劉廷

  • 漂亮魚蝦「不漂亮」的問題

    漂亮魚蝦「不漂亮」的問題

    最近上市場買紅蝦、劍蝦,應特別小心,最好多沖洗幾次。而且最好別買太白的熟魚。北部地區魚市場,最近發現上岸冷凍紅蝦、劍蝦含過量酸性亞硫酸鈉,魩仔一類的熟魚中,殘餘過氧化氫的問題,基隆、臺北魚市場及有關單位已警覺,目前正加強宣導。違法者除可能被移送法辦外,魚貨依「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魚市場應拒絕交易。過氧化氫是致癌物質,早在1980年由廣島大學教授伊藤明弘以小鼠實驗證實。同年日本厚生省結論:「過氧化氫具誘發癌症性質,已無庸置疑,儘管它的毒性不大。」自此之後,臺灣地區引申規定,過氧化氫不應使用,即使用了,食品中亦「不得檢出」換句話說,就是不准有殘餘量。酸性亞硫酸鈉食入人體之後,雖然大部分可代謝成無毒性的硫酸根,但是也有部分的亞硫酸鈉可能在人體中釋出二氧化硫,根據「毒物學」記載,二氧化硫是已知的「致癌輔助物」──它自身無致癌能力,卻可以加強或輔助別的致痛物的「能力」。「酸性亞硫

  • 健康用品不健康

    健康用品不健康

    國內市場最近出現一些「健康用品」、與宣稱對煙酒有改善、醇化作用的東洋產品,衛生單位已懷疑,這些物品可能含「放射性物質」。香港醫務衛生署最近查獲兩種日製泡浴用「健康用品」含放射性物質。兩種產品都未註明製造廠名。它們出現在香港,已迫使香港政府緊迫修訂現行放射性物質管制條例。香港準備對非法輸入、出售此類物品的人,罰款從1萬港幣提高到50萬,並且還需坐牢2年。臺灣地區與日、港交通頻繁,相互學習輸入產品的機會很大。「健康用品」含放射線,的確是臺灣地區民眾應注意的問題。日本最近流行「健康用品」與使用火山土、稀有金屬包括稀土族元素在內各種稀奇古怪的「保生」產品──它們以卡式、盒式各種類型存在市面。不久前有人向衛生署申請從日本進口「食用火山土」,衛生署已否決申請。廠商以產品極具「商業機密」不願詳告,衛生署則認為無詳細資料,無法評定是否有為害人體之虞,因此不予通過。所有廠商宣稱的各種「健康效果」,衛生署官員

  • 「PPB」笑話之外

    「PPB」笑話之外

    玉米黃麴毒素風暴吹過後,輿論要求當局注意黃麴毒素影響國人健康,衛生單位已有回響。行政院食品衛生處長劉廷英指出,現行的黃麴毒素食品安全標準50 PPB(10億/50)是民國66年,根據當時的「現實情況」所訂出來的,換句話說是一項「遷就業者能力」而非真正基於「國人健康」考慮下的產品。黃麴毒素在美日各國,食品安全都是「零」容許,也就是必須做到機器檢驗不出來的程度。國內糧食的黃麴毒素標準為50 PPB,顯然不合時宜。劉廷英表示,在調整標準之前,應該先大規模檢視國人暴露在黃麴毒素汙染下的狀況。他說:「我們關心的不只是黃麴毒素而已,色素與其他含毒汙染物或添加劑,也應一併追查。」食品衛生處日前有一件被擱置的「重點科技方案」──分區普查國人每人每日攝入食物中的毒物含量。這項計畫是擬定食品衛生毒物限量的先期工作,有了這樣的普查,制定出來的衛生標準才有實質意義。這項計畫是利用問卷,於社區中收集居民在「生活圈」

  • 我不是沙士

    我不是沙士

    黃樟素事件發生後,民眾普遍拒喝沙士,不管消費老文教基金會公布的內容,對含黃樟素與不含黃樟素的「沙士」全部一視同仁。許多製造所謂不含黃樟素的「沙士」公司,呼冤不已,認為政府沒有好好保護這些「合法廠商」。國內許多飲料食品專家有一個共同的疑問。「有『不含黃樟素』的沙士嗎?」尤其是黑松公司在9月間買下各大報半版廣告,打出「不含黃樟素的沙士」後,在國內了解飲料製造過程內情人士間,更引為話題。不加黃樟素就不是沙士真的有「不含黃樟素的沙士」嗎?根據韋氏字典,沙士(Sarsaparilla)是一種加甜的碳酸飲料,與麥根啤酒(Root beer)相似;主要特色是加了樺樹油與黃樟油。中國國家標準對沙士並無定義。不過,約定俗成的看法是,沙士是加了黃樟素的;不加黃樟素就不是沙士。不是沙士──那麼叫什麼呢?麥根啤酒(Root beer)應是正確的稱呼。經過這番定義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年8月15日出版的沙士檢驗報告

  • 《附錄一》問題玉米不得作為食品

    《附錄一》問題玉米不得作為食品

    經濟部終於決定要將泰國問題玉米,轉作澱粉,並限作工業用。目前專家相信經過程序處理後的澱粉,將不再檢測得出黃麴毒素。這樣的澱粉「雖無危險」,經濟部長為「安全」計,仍決定不能把這批澱粉列為食品級。其實,這批澱粉不能列為食品級是受了法令的限制,未必如經濟部所指,純是考慮公眾安全之故。2天來,有關將來這批澱粉的命運──應否可作「食用」,專家之間交換很多意見,但對商品檢驗局所引據的玉蜀黍「中國國家標準」(CNS)中衛生要求:「糧食用玉蜀黍黃麴毒素應在10億/50以下。」感到在法令解釋上有困難。依照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呂諍義博士所建議的「濕式分離法」,黃麴毒素污染再嚴重的玉米,都可以抽出純淨的澱粉。呂政義認為,這些澱粉就品質而言,一定可以食用。但就法令而言,這批澱粉由於已有「前科」──它來自黃麴毒素污染超過10億/50的玉米,因此分離出的澱粉雖然「乾淨」了,也不得翻身。「中國國家標準」的衛生要求,「糧食用

  • 機密研究:黃麴毒素污染調查

    機密研究:黃麴毒素污染調查

    泰國玉米含過量黃鞠毒素,經濟部為存廢問題大感頭痛。一名農學博士說:「這全是明知故犯,自找麻煩。」早在3年前,國內衛生單位便根據「臺灣區雜糧發展基金會」一項3年期的研究「改善飼料穀物品質研究專輯」中有關「進口雜糧黃麴毒素汙染調查」的結論,從各方條件評估,泰國玉米無法符合食品安全需求,而無限期停止泰國玉米進口。許多參與這項計畫的學者,在10月初獲知,國內將從泰國進口玉米的消息,都大吃一驚。他們表示,作這個決定的決策者不是沒看過雜糧基金會的報告,就是根本忽視專家學者的意見。由於雜糧基金會的兩大冊以研究黃麴毒素為主的報告,重要內容是以「密」件處理,在外流傳不廣,甚至政府有關單位也未必有這份資料。雜糧基金會的這份報告,比較「震撼」的有兩方面,「國內、進口雜糧穀物製成品黃麴毒素含量調查」與「黃麴毒素在家畜的殘留量調查」。雜糧基金會以事涉敏感為由,密件處理,「非經同意」不許研究者對外發表,而且每冊書都被

  • 防冶肝癌大漏洞

    防冶肝癌大漏洞

    在臺灣地區的亞熱帶氣候環境下,對健康為害最大、存在最普遍的致癌物質;國內專家都同意是「黃麴毒素」。據統計癌症、慢性肝病和肝硬化被列為我國去年10大死因的第1和第6名,醫界早就懷疑黃麴毒素是禍首之一。去年9月在「亞洲醫學教育」刊登的一則報告,更加深了這種疑懼。在大陸廣西省進行的一項大規模研究中,不僅發現B型肝炎和肝癌有顯著關係,更發現B型肝炎再加上黃麴毒素,很可能轉化為肝癌。另外,目前已知在烏干達、肯亞、莫三鼻給、史瓦濟蘭等地區,土著的日用食品受黃麴毒素汙染的情況最重,肝癌發生率與之成強烈正比。而日本、東南亞國家所作的大型流行病學研究也指出,在B型肝炎流行的地區,黃麴毒素有加強病人導致肝癌的作用。黃麴毒素可造成慢性中毒,也會造成急毒性死亡,文獻所載可能由它引起急性中毒的死亡事件即發生在臺灣。民國56年,臺北縣雙溪鄉曾有3戶人家40人中26人中毒,其中3人不治死亡,最後查出可能與他們連續吃了2

  • 保鮮還是保色

    保鮮還是保色

    紅蝦「保鮮劑」酸性亞硫酸鈉,真能「保鮮」嗎?從它的化學作用關係來探討,發現它只有「保色」效果,與「保鮮」無實質關係。蝦頭「黑變」的原因是,紅蝦頭部富含一種「乾酪氨酸酵素」,在冷藏溫度不夠的情況下,會受蝦血中銅離子影響,迫使蝦頭內的游離氨基酸變化,聚合成黑色素。酸性亞硫酸鈉可與「乾酪氨酸酵素」結合,使酵素失去活性,達到防止黑變的目的。由於這種色素的變化,是氨基酸重組結構的結果,因此嚴格說來,不能當做是鮮度變差的指標。事實上,這種形成黑色素的生化反應,在攝氏零下18度下仍可進行。「黑變」既與新鮮度無涉,那麼使用酸性亞硫酸鈉防止黑變,當然就不能算「保鮮」了!根據水產專家的解釋,認為蝦頭有黑變,只能看成是冷凍溫度不移理想。一般捕蝦船出海,經常長達2個月,在這麼長的時間申,冷凍狀態若無法經常保持在攝氏零下3、40度,蝦頭逐漸累積的黑色素就很可觀。但這種情形,只要冷凍溫度不上升超過攝氏零下18度,蝦肉

  • 沙士風暴去來

    沙士風暴去來

    文教基金會檢驗公布之後,社會大崩、產品廠商,以及衛生署受到不同種度的衝擊。走在街上看冷飲攤,一些「問題沙士」乏人問津,卻仍然成排擺在貨物架上,令人覺得十分刺眼。為什麼這些「不合衛生標準」的產品,還像沒事一般站在那裏呢?為什麼廠商不發揮一點「良心」自己收回去?為什麼衛生單位不趕快處罰這些問題產品?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劉廷英無奈的說:「大家又要罵我『動作太慢』了!」事實上,從藥檢局的普查確認,到地方衛生單位抽查送儉,程序繁複;在人手不足,檢驗又須萬無一失的情況下,「慢」似乎是不能避免的。劉廷英覺得處理這種敏感事件,寧願慢而正確,他說「在這種情況下,犯錯就不得了!」在廠商這方面,最近除了愁著市場銷售直線下降外,幾乎全無盤算。一名瞭解飲料製造的食品專家說:「其實廠商對自己的產品中超量加入黃樟素,都心裡有數!」製造問題產品的廠商也都瞭解,衛生單位馬上會對他們採取行動──勒令從市場全面回收產品,可是廠商

  • 要錢要命的醫藥廣告

    要錢要命的醫藥廣告

    醫藥廣告攻勢凌厲,繼去年醫藥廣告高達19億新臺幣,今年醫藥廣告更深入各種媒體。南部歌舞團公演中場時間,更有人出來「插播」廣告,宣稱:「這味秘方馬上就要在電視報紙打廣告,要買請早。」今年上半年剛過,已有人預測醫藥廣告要破20億。「藥」本來不是一種商品,卻給當成品一般,大肆賣弄。這種情況行之有年,藥政單位束手無策。藥政處2年多來,努力推行的「優良藥品製造規範」,將自11月25日起進入「輔導」,其實就是「警告期」,目標是清理臺灣480餘家藥廠,根據目前的預估,2年半後約只有100至150家可以「存活」下來。檢討藥政、廣告藥、藥房的品質,此時已是時候!各級衛生單位每日面對如潮湧至的電視、報紙、電臺醫藥廣告,開出成疊罰單,卻沒有明顯的遏阻之效。一名藥政人員說:「了解這些廠商『作業方式』的話,就知道取締根本奈他們不了。」目前市面上的許多「藥品」都擁有連藥政處都數不清的「藥品許可證」;另外更有同一名稱的

  • 美國藥廠的「天竺鼠」

    美國藥廠的「天竺鼠」

    今年初,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通過一項新規定,內容是:「今後廠商要將任何本局禁止在美國境內上市的藥品或生物製劑出口到國外時,不再需要向本局申請『實驗中新藥』的執照。」這條規定,使原本便已被譏為「美國藥廠的天竺鼠」的科技落後國家老百姓,陷入更悲慘的命運。自1980年初雷根政府執政以來,美國廠商對政府的壓力便急速成長,他們先是迅速「粉碎」卡特政府的「行政命令」──對於任何有害物質,美國政府有道德義務警告輸入國,基於保護貿易伙伴、人體健康與環境的目的,美國政府還得禁止部分物質出口。隨後,他們讓美國政府公告一項令人寒心的決策今後任何有害物質的輸出,美國政府將把管制的責任交給輸入國政府,只要這些國家不反對,美國政府也不表示反對。現在這項政策終於從「有害物質」擴大到「實驗中新藥」和「實驗中生物製劑」這些類別。目前有大批美國新藥在美國本土無法獲准使用,有了這項新規定後,為藥商在海外尋找「天竺鼠」,大開方便